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春节及“元九登高”森林防火预案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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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府发〔2017〕7号

各村,镇级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山火,千方百计保护我镇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保持生态平衡,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达川区“扑救森林山火预案”的主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景市镇森林防火责任的划分

(一)政府的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即镇长责任制,主要行政领导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部门领导为第三责任人,林主为直接责任人。各村民自治组织的村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2.森林防火、扑火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村主任负责。实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落实。

3.林主的责任:负责所属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做到权属清楚,范围明确。如发生山火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村主任的责任:负责本村所有森林的护林防火工作,对村有林要落实专人看管。当发生山火时,要迅速组织本村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二)镇护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的责任

1.镇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镇及指挥所成员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随时向政府领导汇报。当发生森林山火发生时,协助政府领导协调镇及指挥所成员单位参与扑救工作。

2.镇武装部、预备役:负责预备役官兵的招集工作。当发生森林山火需要部队支援时,迅速组织预备役官兵及时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3.广播电视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当发生森林山火时,及时赶赴现场报道森林扑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迹。

4.镇安办:负责把森林防火纳入全镇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并负责林区安全事故的处理。

5.镇财政所:如果一旦发生山火,要确保森林扑救资金及时到位。

6.镇卫生院:负责扑火过程中,伤病员的救治,以及准备好车辆,对重伤员的转移医治。

7.镇林业站:负责搞好各组的巡山工作(具体安排见后面详表),一旦发生山火,要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并配合公安部门调查起火的原因,勘测山火现场,处理山火事故,及时上报火情,为领导指挥防火、扑火提供依据。

二、扑救森林山火的方针及原则

(一)扑火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到首位。

(二)扑救森林山火的原则及要求:一是对森林山火要求发现及时,要迅速就近组织力量,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一般火警、火灾要求当日扑灭,难度较大的火灾必须在“子夜”前扑灭;二是扑火力量由镇人民政府就地组织,以本镇、本村,本组自己扑为主,外镇,外地、外单位积极支援。实行镇自卫战、组自卫战、场自卫战。边组织打火,边向上级报告;三是要抓住小火初期早、晚气温底、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山火的蔓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坚决杜绝小火酿成大火、火警形成火灾;四是亲自组织指挥扑救,防止伤亡事故。要求领导带队,干部带头,服从指挥,严明纪律,行动迅速,指挥有方,合理布局力量;五是扑灭山火后,要迅速查明火情,弄清原因,依法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吸取经验教训。

三、森林山火的监测

(一)林区巡山护林员,进入防火期要严密监视,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上报上级森林防火机构。

(二)在防火期,各级防火机构要坚持昼夜值班。进入警戒期,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镇护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报警电话:3465041

(三)发现山火拖延或隐瞒不报,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如情节、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扑火力量准备

(一)以镇林业站职工为主体,各村护林人员为成员的一支由30人组成的专业打火队,作为扑救山火的先遣队,由镇护林防火指挥所直接调度。

(二)镇以各单位职工为主体,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一支,成员在100人以上。

(三)有森林的社,要以农村青年骨干为主体组建一支义务打火队,每支30人以上,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确保一有山火能够立即出动。

(四)林区内的集体企事业单位,要以单位职工为主体,组建扑火突击队,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投入战斗。

五、扑火实施步骤

扑救森林山火,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缓轻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

(一)林区单位的居民、瞭望台、哨所及巡山护林人员,要逢火即报、见火即打,力争把森林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发生一般森林火警时,由镇、村就近组织力量扑救。各辖区负责人任指挥长,并将情况迅速上报镇护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

(三)山火一小时尚未扑灭时,镇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扑救,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及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一般森林火警,由镇长组织镇林业站调查现场,查明原因及损失程度,由镇林业站将情况及整改措施书面上报指挥所办公室。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山火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肇事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山火案件的查处工作一律由公安负责。

(六)火情汇报制度,按《森林防火条例》和市、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1、茶园寺“元九登高赏花”工作安排方案

2、茶园寺“元九登高赏花”森林防火人员分组花名册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8日

附件1: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元九登高”工作安排方案

为了营造“健康、生态、和谐”的“元九登高赏花”环境,为确保我镇森林资源的安全,结合我镇“元九登高赏花”森林防火预案。在2017年正月初4至正月十五,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唐永峰(镇长)负责:“元九登高赏花”景市镇森林防火全面工作;秦春霞(分管副镇长)、徐亮(林业站站长)负责“元九登高赏花”景市镇森林防火日常事务。

二、黎晓燕(纪委书记)负责:“元九登高赏花”景市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镇广播站站长杜桓天、林业站站长徐亮协助其工作。

三、秦春霞(副镇长)负责:“元九登高赏花”景市镇森林防火物资准备及后勤保障工作,镇财政所长杨继兰,林业站站长徐亮协助其工作。

四、全镇分三个片区

(一)五玲山片区:由高庙村支部村委会负责,负责人:王联森,成员:村社干部、本村年轻党员。

(二)一佛寺片区:由周光芳负责,成员:王中全、杨勇(计办)、卢朝兵、一佛村支部、村委会。

(三)茶园寺片区:分五个组,各组分管路段如下:

第一组:负责胡家垭口至野垭棋;

第二组:负责野垭棋至井塘河煤厂;

第三组:负责煤厂(井塘河)至李光生屋后;

第四组:负责茶园寺七组至蔡家坡岔路口;

第五组:负责蔡家坡岔路口至平定寨;

(四)其余各村由各村负责,支部书记负责,确保安全。

五、茶园寺村社干部责任及职责:各自负责管理本辖内的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曹明

副组长:夏义兴

成员:夏正珍李代国唐开均李明佰伍崇兵柏在全

应急分队:

队长:伍崇兵

成员:李荣程肖发林黄兴国唐开均张川曹亮

李文军杨级万李明佰

具体负责人员:1社由夏正珍负责,2社由李代国负责

3社由唐开均负责,4社由夏义兴负责

5社由曹明负责,6社由李明佰负责

7社由伍崇兵负责,8社由柏在权负责

以上各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通讯必须保持畅通,巡山护林时间为7:00至19:00;巡山护林过程中,要对过往人员认真宣传和严加看管,除指定地点以外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不得有丝毫的马虎与松懈;以确保我镇“元九登高赏花”顺利、安全进行。

附件2:

茶园寺村“元九登高”森林防火

分组人员花名册

第一组:组长:何六久

副组长:李祝国

成员:杨长平、唐海江

第二组:组长:黎晓燕

副组长:张林燕

成员:唐永清、杜恒天

第三组:组长:杨贵忠

副组长:蒋兴涛

成员:唐金伟、罗松涛

第四组:组长:胡清刚

副组长:杨勇(林业)

成员:杨继兰、罗显川

第五组:组长:秦春霞

副组长:徐亮

成员:唐增发、谢朝霞

办公室:组长:杨军

成员:甄洪连

附件3:

景市镇护林防火指挥所组织机构

指挥长:张伟、唐永峰

副指挥长:胡清刚、秦春霞、徐亮

成员:何六久、周光芳、黎晓燕、杨贵忠、李祝国、杨军、张林燕、杨继兰、田其隆、杜恒天

指挥所下设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站。

办公室主任:徐亮

办公室副主任:张林燕

成员:蒋兴涛、李祝国、杨勇、胡琳

应急扑火队队长:杨贵忠

应急扑火队副队长:秦春霞、徐亮

应急扑火队成员:镇应急队全体成员、相应村驻村干部、村社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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