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府发(2017)5号
各村委会、镇级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就我镇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中心;牢记和树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理念,以预防为主、综合防范为前提,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管理责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为重点;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消费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和部门配合原则百节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以政府为主导,镇农技站牵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镇安监、畜牧、工商、质监、食药、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百节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坚持标准化生产和严格执法监管两手抓原则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检测的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风险可控,抓住农产品生产关键环节,防范安全隐患,杜绝发生重大特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农产品的抽样和检测必须品种全覆盖、方法最科学、数据最真实、时间最及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1.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一是镇政府对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全年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问题,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村、镇级相关单位年终考核,年初与各村负责人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完善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严格问责。二是镇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实行镇长负总责,分管副镇长主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各村设立一名兼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镇农技站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及产地准出服务工作。
2.严格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水产养殖户等农产品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一要完善生产经营责任制和承诺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认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专门落实投入品管理、生产管控、生产记录等质量控制工作;二要严格遵守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依法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鱼药休药期规定;三要设立质量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开展好自律性检测工作。镇农技站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对发现未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档案、质量管理措施不全、没有开展自律性检测工作的应适度减少农业政策补贴;对未严格遵守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未达到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上市销售的农产品,或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农业政策补贴;对乱用、滥用农(渔)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将违法违规企业和责任人纳入“黑名单”,并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步伐
农技部门要加大农业生产标准化的培训和推广力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转化成符合生产实际的易操作、易懂的明白纸,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努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畜禽标准化规模认证进程,养殖场建设。大力推进“三品一标”农业部门耍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做好“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
证相关工作。
(三)认真做好产地环境监测整治工作
农业等部门要加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力度,积极推广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以及测土配方施肥、低残留农药、秸秆腐熟还田等控源减排技术;集中处理农(渔)药、饲料、肥料、农膜使用
后的废弃包装物,加大病死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和畜禽养殖场的废水、排放物的集中处理力度,切断污染物进入农业生产环节的链条,减少和消除产地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生产环境安全关。
(四)突出抓好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
镇农技站要加强对农(兽、渔)药、饲料的监测“全覆盖”,推行并落实规模养殖场实施“一卡三书四档”监测制度,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业主)作好进销台账及养殖档案,积极开展农(兽、渔)药、饲料质量监督监测;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建立健全高毒高残留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和购买索票索证制度;以农(渔)药、饲料、肥料的监管为重点,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工作,定期对全镇农(渔)药、饲料、肥料经营门店开展督导巡查和产品抽检,积极开展农资打假
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兽药、渔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限物质的违法行为。
(五)扎实科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镇农技站要按照区农检站的要求安排和落实辖区内的农产品的检测日常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检测人员的检测业务知识,提高检测技术水平,提升检测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规范和管理百节镇农产品检测室的仪器和药品;二是统一技术标准,水果、蔬菜按照GB/T5009..199-2003的技术要求对百节镇辖区的农产品生产进行抽样和检测;三是专人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辖区的农产品进行抽样和检测,检测取样科学规范,每月至少抽样2-3批次,取样20-30个样,合格率必须达到98%以上;四是严格规范检测
农产品,严厉打击以取样为名敲诈和索取农户、业主的资金和实物,农产品检测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造假和瞒报虚假检测信息,对超标的样品要再次复检,如再检测不合格,立即建议延期上市或收获。五是农产品检测数据及时上传下达,检测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六)积极施行农产品产地准出服务工作
农技、食药、工商、畜牧、派出所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把住农产品产地准出质量安全关,对即将上市销售种植业农产品,由镇农技站查看其农产品市场记录档案.并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由镇农技站出具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书后方可运输和销售。
(七)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和查处。农技、食药、工商、派出所等部门要建立农产品安全检打联动机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违禁农药、禁用鱼药等突出问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办力度,对生产、经营、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要严查重处,对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严格兑现奖惩考核办法
各村和镇级各单位要遵守本意见的实施细则,切实抓好百节镇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村和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百节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管员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