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维护生态平衡,进一步加强对铜钵河域渔业资源的保护,
切实做好2017年春季禁渔工作,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贯彻
执行四川省禁渔期制度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28号〕文件精神,确保我镇今年铜钵河域禁渔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禁渔期制度,是保护和恢复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重庆市时指出,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行动,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今年是禁渔期制度调整实施的第一年,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对春季禁渔管理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特成立以镇长李明聪同志为组长的百节镇铜钵河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主要负责2017年铜钵河春季禁渔监督管理,接受举报(举报监督电话:3431074、3431808、3431110)、处理事故、灾后补救等相关工作。
二、着力宣传明确目标
依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禁渔期制度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28号〕文件精神,根据实情,特制定百节镇铜钵河域春季禁渔管理制度,从3月1日至6月30日止,严禁捕、毒、电、炸等违法行为危害铜钵河域渔业资源,本制度从3月1日起实施。在禁渔期实施始日前,镇农技站要利用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宣传,强化管理措施,深入村社、居民聚居点发放禁渔宣侍资料,提高天然水域养护的社会影响力,特别是沿河两岸要做好警示标语、横幅宣传,确保本制度顺利实施。
三、强化管理严厉打击
镇农技站在实施春季禁渔管理工作时,在做好前期动员宣传工作的前提下,加强不定期巡查监督,制定有效补救措施,建立密切配合长效机制,积极主动与派出所、渔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配合执法,并严厉打击惩处一系列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对一切不法分子决不姑息,坚决杜绝讲感情、拉关系现象发生。社区、沿河村社也要积极配合农技站做好巡查监督工作。
四、主动沟通维护稳定
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禁渔信息交流工作,主动与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学习交流先进禁渔经验。了解关心禁渔期渔民、采矿业主生产生活困难,妥善解决其系列问题,保障本镇居民民生稳定。
附件:百节镇铜钵河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0日
百节镇铜钵河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明聪,
副组长:吴小波、庞启伟
成员:派出所、社区和各村负责人及农技站全体职工,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由罗诚同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