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罐子镇
发布日期: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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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陈府发〔201697

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夯实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强化农村基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努力形成疏堵结合、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道路里程数、机动车数、机动车驾驶人数急剧增长。由于农村道路通行条件较差、农村非法客运问题突出、交通违法多、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强,加之缺乏有效管理手段,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日趋明显,不同程度威胁着群众出行安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已成为现阶段全乡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的重点,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创新机制,建立机构,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及时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构

为落实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达川区陈家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由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副乡长郑海浪任交管办主任,张君、黄川淋任副主任,李林、张绍国为交管办成员。通公路的行政村,要聘请1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可由村、组干部兼任,协助乡交管办开展工作。

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乡人民政府主管、乡交管办主抓、派出所协管、村委会配合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合力强大、监管处置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协助执法机制。乡政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协助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办法,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工作对接平台,制定奖励考评办法,加强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和业务考核,并根据村社区协助管理的效果给予一定奖励用以作为经费保障。三是建立日常巡查机制。乡政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定一名领导带领交管办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在本乡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巡逻管控,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乡政府每月组织开展12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整治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内的各类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清理,详细掌握每台车辆的车况和运营情况,逐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与车主、驾驶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时,针对农村道路特点,找准重点违法行为的重点路段、重要时段,认真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人盯人、人盯路、人盯车”,努力形成严管重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高压态势。

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村委会要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乡政府:切实加强对交管办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等工作;指导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组织开展辖区农村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乡交管办: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实行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纠工作;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车管业务;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工作。

交通劝导员: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协助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件及突发事件;协助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社区)"活动,协助组织村民特别是车主和驾驶人员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教育村民拒绝搭乘不安全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情节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并向乡交管办举报。

乡农机站:负责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的源头监管,做好拖拉机

的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执行运营拖拉机的报废、淘汰规定,确保拖拉机的运行安全;加大对拖拉机驾驶人员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培训,严格驾驶人员考试工作;协助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顿;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农机驾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乡安监所:负责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督查相关单位对事故危险点、段的排查、整治;牵头组织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严格落实责任倒查。

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道路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及涉校车辆的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

乡财政所、乡卫生院、乡司法所等乡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四、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努力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

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逐步改善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逐步提高通路率、通车率和安全率。要进一步加大危险路段和事故发路段的治理,要采取相应的临时处置措施,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对新建、改建的农村公路,必须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严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抓好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

五、严明纪律,严格追究,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认真落实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和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所辖区域内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向乡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报告,致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对各村社区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作为造成事故的,特别是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或影响特别大的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一律严肃查处。对一年内发生1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村社区,除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其当年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村、支两委负责人到乡政府述职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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