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东兴乡关于2017年度狂犬病防制工作考核意见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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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委发〔2017〕7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衬(居)委员会: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犬只伤人及狂犬病的发生,全力抓好全乡

狂犬病的防制工作,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切实保障全

乡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全乡社会稳定,使狂防工作真

正做到群防群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2017年狂防工

作实行单项目标考核,并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请各村(社区)

认真遵照执行。其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机构

2017年度狂防工作由乡党委、乡政府综合办和乡狂防办负责考核

二、考核单位

各村(社区)、乡级相关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记分办法(实行百分制)

(一)各村(社区)建立狂防办公室,辖区内行政村委和社区等机构集体研究工作,同时建立一支专业灭犬队伍,人数不得少于5人(计10分,查无记录,不得分);

(二)召开狂防工作专题会议至少4次,每个季度1次,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分析狂防工作形势,安排布置狂防工作(计8分,查记录,缺1次扣2分);

(三)村与社养犬户签订责任书(计8分,查记录,缺一个单位扣0.1分);

(四)村(社区)对犬只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乡狂防办公室(计8分,查记录,不按要求及时上报不得分);

(五)狂防宣传标语各村至少3幅石灰标语(计6分,少一处扣2分);

(六)犬只免疫率、拴养率100%(计6分,每降5%各扣2分);

(七)各村公路沿线犬只管理情况(计12分,每发现1只流浪犬扣2分);

(八)场镇、学校等禁养区(计10分,每发现1只非观赏犬扣5分);

(九)农户养犬情况(计10分,随机不定时抽查,每发现1户养两只犬扣2分;每发现1只流浪犬扣1分;虽拴养但未免疫挂牌扣1分);

(十)各村无犬只伤人及人员死亡(计12分,每报告1起扣6分);

(十一)各村、社区每年集中打狗两次以上,且效果明显(计

10分,缺一次扣5分)。

四、考核方式

采取日常督查、阶段抽查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日常督查。乡狂防办对各村(社区)狂防工作内容进

行督查,详细记录各村(社区)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

(二)阶段抽查。政府组成督查考核小组,采取查、看、听

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选择部分村(社区)进行阶段抽查,重

点是本阶段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三)全面考核。通过各村(社区)自查,乡政府督查组和

乡狂防办检查等方式,对各村(社区)的狂防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五、内容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一)2017年狂防工作记2分,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严格逗硬考评,凡得分在95分(不含95分)以上的,狂防工作考核为合格;凡得分在85分(不合85分)--95分为基本合格,责令限期整改;凡得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为不合格,取消当年年度狂防工作目标考核。

(二)各村(社区)因犬只伤人及人员死亡,报告到乡政府和区政府,每报告一起,惩罚村(社区)现金200元,同时以乡政府名义发通报,并追究辖区内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东兴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东兴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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