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关于开展“九大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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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柳委发〔2016〕68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为扎实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人民群众对镇党委政府的满意度,根据《中共达川区委、达川区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达川责办〔2016〕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创新工作方式,突出问题整改,扎实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稳步提升达川区麻柳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将其纳入责任清单、“签字背书”、提交述廉报告、述责述廉等,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全程纪实,坚持履职留痕,把责任压紧压实。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部门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发挥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建立健全机制,把主体责任向基层党组织层层传递,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在全省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前,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的摸底评测,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各村社区要发挥关键作用,真抓真管、真改问题、真转作风,在集中走访基层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促民和、办实事办好事解民难、建基层组织聚民心上下功夫,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好宣传引导,切实解决群众不知道、不满意、不理解、不配合等问题。镇级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抓好本部门(行业)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要坚持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对群众反映出的问题要主动认领,既要认真反思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又要加强工作指导,推动群众问题的解决,形成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开展专项行动,解决突出问题。成立“九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镇深入开展“九大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让广大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新变化、新常态,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1.开展反腐倡廉成果展示行动。着眼于推进党的执行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坚持现代化工具与传统手段相结合,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着力弘扬正面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宣传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成效、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素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风采等;在宣传对象上,要区分不同受众主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实现“四个知道”,即让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知道,让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知道,让广大业主、个体户知道,让广大老百姓知道;在宣传方式上,坚持经常性通过坝坝会、街道广告、宣传标语、文艺节目、高音喇叭等传统手段开展廉政教育,同时利用有线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现代化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在宣传形式上,通过开展先进系列报道、发送廉政短信、贴近群众,用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占领思想道德领域。

牵头领导:魏方琴

协办单位:镇纪委、镇广播站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2.开展社情民意上门走访行动。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万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对辖区内的群众(企业)和职责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对象,落实专人负责,每季度定期开展上门走访,广泛宣传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了解走访对象家庭情况和具体困难,听取意见和诉求,建立走访台账,认真加以解决。在上门走访中,要坚持换位思考、精心服务,注重服务质量,对于老人和妇女要有足够耐心,对于在外务工人员要电话联系,对于流动人口要密切关注动向,确保走访到位。

牵头领导:魏方琴、胡罡

协办单位:镇纪委、综合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3.开展基层集中接访行动。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对群众信访问题,特别是疑难信访积案进行认真排查,组建信访工作组深入村(社区)、农户院坝开展集中接访,现场宣讲政策、接受群众咨询、受理信访投诉,对群众反映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建立台账并承诺时限办结,对政策范围内无法解决的要切实做好解释工作,对疑难信访积案要坚持一抓到底,重点督促解决。

牵头领导:胡罡、王娟

协办单位:司法所、综合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4.开展“五类民生资金”清查行动。对城镇低保、医疗救助、

危房改造、征地补偿、冬春荒救济“五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发现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五类民生资金”清查情况必须在当地广泛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领导:王学洪、杨成

协办单位:民政办、国土所、规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5.开展政务服务清风行动。重新梳理各项审批制度,规范、简化办事程序,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规定的,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时限;没有明确规定的,各责任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提高行政效率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参与推动智慧达州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三重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抓好窗口行业部门和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随机调查。组织开展一批次暗访活动,暗访结果直接通过干部大会等形式通报曝光,集中查处一批庸懒散浮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典型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牵头领导:杨成

协办单位:镇级各部门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6.开展村务公开深化行动。严格执行《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进一步细化公开时间、程序、内容、方式等内容,建立公开工作监督问责机制。重点加强惠民、扶贫、公益性事业、公共服务事项、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梳理各项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办事流程、收费项目及依据、工作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印制小册子,面向基层群众免费发放。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探索建立互联网查询系统和投诉平台。

牵头领导:王学洪、李孝生

协办单位:综合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7.开展基层纪律审查提升行动。健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提级办案”“协作办案”“交叉办案”“挂牌督办”及纪委书记一线组织参与纪律审查等模式。建立纪律审查目标责任制、审查主办人责任制、纪律审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纪律审查工作滞后、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当地支部书记和监委会主任责任。把巡察工作延伸至镇、村基层,紧盯专项领域、专门问题、专门人群,开展“点对点”的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强化震慑作用。坚持每月通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注重以“面对面”方式向当地干部群众进行通报曝光,让社会直观感受到党委政府惩贪治腐的决心和成效。强化基础纪律审查治本功能,从微观上建立健全防控措施,推动基层治理,净化生态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

牵头领导:魏方琴

协办单位:镇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监委会主任

8.开展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专项行动。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社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一是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和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二是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时足额征缴社保费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社会保险政策依据、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责

任、投诉电话等社会保险行政审批“七公开”。同时,畅通社会监管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增强社会监督实效,及时预防和查处冒领、骗取社保基金现象。四是规范民生资金使用行为。规范民生资金付程序、使用范围、监督管理,加强定点药店管理;规范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打击使用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生活用品等非医保支付项目的违规行为。提升全镇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王学洪

协办单位:财政所、社会事务劳动保障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9.开展教育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教育资金监管,认真清理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坚决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行为;二是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开展宿舍安全、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督促整改;三是规范完善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健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四是规范职称评定程序,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的行为。

牵头领导:黎昌龙、王娟

协办单位:中小学校

责任单位:学校

(三)抓实当前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在启动实施“九大专项行动”的同时,全镇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维护群众利益、惠民资金管理使用、脱贫攻坚、重点项目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等重点内容,通过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着力发现和整治一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及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对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自查工作开展不力的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单位:监察室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主导,实行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自查、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核查、镇级抽查“三级联查”机制,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责情况、社会评价整改落实情况、“九大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对工作敷衍塞责、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依然强烈的严肃问责追责。

三、结果运用

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未认真贯彻执行《达川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本实施方案的部门、村社区和个人,严格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问责办法》的规定追究责任,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绩效目标考核内容。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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