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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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府办函〔2017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2017年春节将至,为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发电﹝201688号)精神,现就做好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春节期间是食品药品集中消费的重要时段,也是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职责,及早谋划和安排部署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严打重罚,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和假劣药品以及以宣传、赠送等手段骗取或变相骗取老百姓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各类食品加工黑窝点,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促进节日期间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春节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和本地实际,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从严从实从细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一是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点)及农家乐、学校周边、车站码头、展销会等节日消费集中活动场所及周边、餐饮特色街、辖区内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密切加强监管。

二是要以集贸市场、超市及周边摊贩;食品生产企业;各类食品展销会、庙会、游园活动;承办团年饭”“年夜饭的较大型餐饮单位;农村坝坝宴及婚丧嫁娶集中办宴;学校食堂及工地食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等为重点环节,强力进行整治。

三是要以白酒及酒类、腌腊制品等肉类及制品、豆腐及豆制品、汤圆、水饺等速冻食品、炒货等坚果类产品、喜糖类糖果产品、调味品、饮料、水发制品及水产品、保健食品、中药饮片、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品种,增加监督检查力度。

本次专项检查,要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是否生产经营过期变质食品、是否生产经营未经检疫及注水等不合格肉类及肉类制品、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利用回收物质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是否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其它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配制果酒以及其他酒类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失效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重点防控,要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专项抽检,及时排查处置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农村坝坝宴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做好现场检查、指导,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下沉工作重心,强化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重点加大对农村赶集日低价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等名义在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中心城区、商业街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乡结合部药店、诊所、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药械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涉药涉械违法犯罪行为。要强化互联网宣传销售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食品药品企业安全生产的督查和指导,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消费

要把科普宣传和引导健康消费作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短信等传播平台和社区、企业宣传栏、重点场所LED显示屏等渠道。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消费维权知识,深入超市、街道、学校、市场、车站等人群密集场所,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增强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科学理性健康消费。

四、强化督查力度,做好防范应对

要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督查,层层传递压力,压紧压实责任。要严格执行重大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专人值守举报电话,保持通讯畅通,积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要进一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营造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和平安、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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