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府办〔2017〕4号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达州市达川区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9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6〕66号)精神,以及我区深化改革工作的具体要求,为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全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实事求是、分层分类推进的原则,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因企施策,积极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走可持续的现代企业发展道路,为推动“三大战略”、实现“五区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一)坚持企业自主。充分尊重企业意愿,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增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据市场规则,政府通过服务引导、政策扶持、示范引领等方式发挥导向作用,加快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推动企业治理模式社会化,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化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三)加强分类引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注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发展历程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求,通过专业性和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有序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二、目标任务
通过促进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民营企业产权结构向股份化转变、企业决策向民主化转变、企业班子向职业化转变、企业经营向规模化转变、融资渠道向多元化转变、员工管理向人性化转变的“六大转变”目标。2016年,重点做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工作。2017年,力争1户民营重点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20年,全区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完善企业法人产权
1.促进民营企业明晰产权。引导企业通过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有量,重点对企业的商标商誉、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引导企业产权与企业家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明确企业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鼓励人才以技术入股、实现企业形态的进一步转变创造条件。
2.促进民营企业产权多元化。引导企业进行资本的多元化、社会化改造,实现企业产权结构的多元化、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进行股份制运作、公司化经营。引进外部战略投资,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参与收购、产权受让、投资控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全面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拓宽融资渠道,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3.引导企业内部产权结构合理化。通过企业内部产权的合理再分配,增加职业经理人及技术骨干、员工的持股比重,使企业经营层和骨干人员与企业紧密连结起来,使股东和经营者利益相连,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促进民营企业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按照股份制公司要求进行改革,使其既具有公司制的形式,又具有公司制的相应内涵。
(二)建立健全组织制度
1.促进民营企业制定规范的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的类型、规模、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明确公司的财务、审计、劳动人事、业务管理方式等。
2.促进民营企业建立规范的组织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引导企业规范组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确各自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调整优化原有家族制企业的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在议事程序、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财务规则、工作准则和工作守则等方面规范运作,强化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形成相互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实现权、责、利的协调统一。
3.注重发挥民营企业基层党组织作用。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统揽,坚持无党组织抓组织覆盖、有党组织抓规范提升,建立党组织和企业管理层双向互动工作机制,注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引导民营企业党建与发展两手抓;探索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的有效途径,引导企业党建活动贴近生产经营、贴近党员、贴近职工,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和做强做大。
(三)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
1.从规范公司章程入手,健全公司运营相关规章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一整套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约束机制。
2.促进民营企业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方法,优化企业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质量、安全、财务、营销等管理,建立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3.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达川委发〔2015〕17号)的相关规定,支持其申报进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4.促进企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塑造团队精神,注重企业与员工的双赢战略,通过人性化管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员工的归宿感和荣誉感,提高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增强法治意识,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范围
(一)规模以上企业。
(二)本地重点培育的拟上市企业和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三)完成股改前期基础工作,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
(四)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争取上市、挂牌意愿性强和积极性高的企业。
四、重点工作
(一)调查摸底。通过实地走访民营企业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全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逐一调查摸底,全面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及企业的真实意愿,建立“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储备数据库”。同时,每年根据新统计数据情况的变化,进一步做好调查摸底,完善“储备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政府金融办、区工商联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每年3月底前完成当年度的摸底工作,每个企业有企业简介和基本信息。
(二)加强宣传。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意义;组织宣讲团宣讲,重点宣讲已上市或已挂牌交易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企业发展不成功的典型案例以及改制阶段企业的良好发展势头,形成政府重视、部门支持、企业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民营办)、区经信局、区农委、区政府金融办、区工商联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每年6月底前。
(三)完善机制。借鉴省级试点阶段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我区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评估、培训、专家诊断、中介保障、宣传等五大工作机制,并完善相应工作机构,为持续促进我区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民营办)、区经信局、区农委、区政府金融办、区工商联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四)组织培训。依托相关培训机构,通过分层、分类、分批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考察等培训方式,组织对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人员开展现代企业制度有关知识培训,提升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能力。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每年8月底前。
(五)诊断咨询。邀请省内外高校专家和上市公司、券商、基金公司、私募基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高管,组成专家顾问团队,针对拟参与改制民营企业的情况,搞好分类指导,进行发展战略、企业诚信、社会责任、创新能力、治理机制、品牌建设、流程管理等方面的免费诊断咨询。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民营办)、区政府金融办、区工商联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每年8月底前。
(六)引导改制。引导民营企业根据专家顾问团队的意见建议,结合自身企业实际,按照完善企业法人产权、建立健全组织制度、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三大改制任务”要求,自愿对企业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上市公司等方向的改制,帮助其完善企业治理机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拓展多种融资渠道等。同时,充分依托财税服务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等社会中介组织资源,促进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农委、区政府金融办、区工商联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每年11月底前。
(七)评估验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基本特征,以及现代企业制度应具有的内涵和外延,参照省级的试点做法,探索建立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评估标准和机制,分类别、分层次对我区拟改制民营企业进行评估验收。
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统计局。
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民营经济整体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也是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从2016年起,区委、区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区全面深化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同时纳入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单项绩效管理的重要指标逗硬考核。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增添措施,扎实推进,努力为我区培育和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典范民营企业。
(二)明确职责。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推荐企业的审核把关工作。区民营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做好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
(三)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沟通协调,齐心协力地开展好此项工作。对确定的改制企业,要主动靠上去帮助解决具体问题,为我区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排忧解难。同时,各相关单位分别于每年3月底前、12月底前向区商务局(区民营办)报送“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储备数据库”资料、当年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总结材料(包括企业简介,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管理情况,推进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措施、成效、差距、难点及下一步打算,对政府、中介机构帮助企业进一步推进股改、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的需求建议等,篇幅10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