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九岭乡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来源:管村镇
发布日期:20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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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府发〔201720

为了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山火,确保我乡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保持生态平衡,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达州市达川区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此预案管五年

一、九岭乡森林资源现状

九岭乡幅员面积3660公顷,其中林业面积1210公顷,现有森林面积824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2.5%,主要分布在庞家、阳岭、剪刀、千马、龙登5个村。主要特点:一是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全乡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海拔500米以上,该乡为深丘地形,山高坡陡,交通不便,森林山火扑救工作十分困难;二是林种结构不合理树种结构单一。全乡主要是以柏木、马尾松、灌木林为主的用材林较多,混交林少,杂灌林偏多,防火树种分布极少,抗火能力较弱;三是自然次生林多,加之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大搞封山育林,林内植被丰富,可燃物增多,火险等级提高;四是森林与农田交错,林区有学校等事业单位和农户居住,村情、社情复杂,人员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

二、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机构、专业队伍、配套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乡、村、社均实行首长负责制和首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各村森林防火专职护林员是各村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乡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4、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三、乡护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的责任

1、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乡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随时向乡政府领导报告。当发生森林山火时,协助乡政府领导协调各村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扑救工作。

2、乡武装部:负责民兵森林扑火的摸拟演练。当发生森林山火需要民兵支援时,迅速组织民兵及时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3、民政办公室:负责协助区民政局做好因森林山火而引起的伤亡抚恤,遗嘱和灾民的安置工作。

4、卫生院:负责做好因发生森林山火时引起的人员伤亡救护工作。

5、广播电视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当发生森林山火时,及进赶赴现场报道森林扑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迹。

6、学校:负责加强全乡中小学校特别是林区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森林防火专题课,对造成森林火灾的肇事学生及有关责任人及时作出校纪和行政处分。

7、财政所:对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要增加投入,确保森林扑火资金的及时到位。

8、林业站:负责搞好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务工作,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配合公安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勘测山火现场,处理山火事故,及时上报火情,为领导指挥防火、扑火提供依据。

四、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进行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警戒期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林区路口要派人严看死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呆、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的零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乡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防火队伍和设施储备的建设,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知识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灾。各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乡综合办,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

2、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立即向乡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及分管领导报告。

3、乡政府、防火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乡应急扑火队出动,同时做好上报工作,即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所,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爆炸声跨区、乡行政界限,火场靠近国有林场,明火延烧3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1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区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区森防指领导的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区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区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

乡政府应急灭火队员和乡直单位工作员由乡政府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乡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干部由公安派出所、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有组织地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赴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乡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区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乡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并派专人负责分发登记,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交通部门应负责组织本系统有关车辆,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灾民、伤员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医疗队(组),积极做好抢救伤员的各种准备工作。

4、各有关单位和各村应坚决执行乡党委、政府和乡森林防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全力支援扑火灭火工作。

5、森林防火工作的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预算中列支。

六、善后工作

1、火案处理。森林火灾扑灭后,乡党委应指定乡纪委、防火办、林业和有关村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做出处理,查处结果要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对重大和查处难度较大的火案,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森林公安局协助调查处理。

2、灾后恢复。电力、通讯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的电力、通讯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设施,迅速组织抢修。

3、善后处理。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应按部门、行业归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无业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4、火灾损失情况的调查上报。林业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对火灾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测量和统计,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5、对森林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肇事者全额承担,确因无力支付的情况,由乡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

达州市达川区九岭乡人民政府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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