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委发〔2016〕9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乡级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14〕45号)和《四川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川直委发〔2014〕8号)及省委组织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做好后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川组发〔2014〕5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14〕47号)、《达州市机关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达市直工委〔2014〕11号)、《区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干部驻基层、群众结亲人”连心大行动及区级领导、区级部门(单位)联系对象的通知》(达川委办〔2014〕149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提高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全乡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考察时提出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扶贫新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市委扶贫攻坚大会精神,按照我区发展战略的要求,把扶贫攻坚作为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破口,坚持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坚持引领发展、服务群众、转变作风、锻炼干部,推进贫困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为推进我乡到2020年实现脱贫目标,与全省全市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1.对口联系贫困户工作应在我乡精准识别确定的贫困户进行对口帮扶。2.干部驻村所选帮扶村的认定按照全省“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来进行确定。乡机关干部、乡级各单位选派的驻村干部重点在我乡精准识别确定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确保确定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分期分批全覆盖。
(二)统筹整合。对口联系贫困户工作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与我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干部挂包帮活动、万名干部下基层等有机结合,重点由全乡机关干部、乡级单位工作人员,同时整合、区派出的驻村干部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并积极引导动员民营企业和社团组织参与帮扶工作。
(三)统一安排。1.对口联系贫困户工作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为政府机关干部、乡级单位工作人员。2.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为各村支部、村委会和派驻村支部村委会驻村工作组为主体。根据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情况由乡负责具体组织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评。承担乡级对口定点扶贫任务的部门(单位)要主动与乡党委政府衔接,组建工作组。
(四)注重实效。通过对口联系贫困户及干部驻村帮扶,确保贫困户的生活条件、人均收入有明显提高,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帮扶贫困村培育一个致富增收产业,培养一批致富“明白人”,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村级班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和民主管理能力得到加强;各级派驻干部得到煅烧,群众观念明显增强,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工作能力有显著提高,使驻村帮扶真正成为煅烧、培养干部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平台。
三、总体安排
(一)帮扶对象。从2015年到2020年,凡精准识别确定的贫困村要全部安排驻村工作组开展帮扶工作,对精准识别确定的贫困户要实现户户都有帮扶人,实现全覆盖,使扶贫攻坚下沉到村,扶持到户,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贫困村不脱贫,扶贫对象不达标,工作组不撤出。
(二)参与范围。承担对口定点扶贫任务的区级部门(单位)根据所在乡镇的贫困村选派2名驻村干部,乡镇部门(单位)选派2—3名干部共同参与该项工作;全乡各村非贫困村的驻村工作组由乡自行组建。每个驻村工作组3—4人组成,每批次派驻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2年。
四、驻村干部选派条件
(一)选派条件。各单位要选派不少于1—2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较强,执爱农业农村工作的驻村干部,特别是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热心扶贫工作、吃苦耐劳、办事公道、身体健康的年轻干部或已在贫困村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扶贫志愿者组成工作组到帮扶村帮助。驻村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迁入派驻地党组织并编入驻点村党支部的一个党小组,参加驻点村党组织活动。
五、驻村干部管理
(一)明确驻村干部职责。一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制约贫困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制约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主要原因,建立帮扶台帐,制定帮扶规划,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帮扶改善农村基础措施,含村级道路、农田水利建设、人畜安全饮水、电网改造以及环境整治等;三是帮扶协调落实发展资金,争取帮扶项目,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引领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加快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四是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特点,加强引导规划“十三到户”:基础设施改善到户、干部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增收项目到村到户、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到村到户、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医疗卫生到村到户、扶志到村到户、社会爱心帮扶到村到户、惠农政策落实到户、社会救助到户、信贷支持到户、法律援助到户;五是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多种形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1—2个农民增收致富的骨干产业;六是指导驻点村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对派驻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引导、指导和帮扶,参与重大决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在组织设置、领导班子、队伍素质、组织制度、经费场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基层开展正常组织生活并留存照片和会议资料,每年与所属党员至少进行2次谈心谈话,了解掌握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明确努力方向;七是协助排查调处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山林权属、工程建设宅基地使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八是开展结对帮扶各村支部、村委会以及帮扶单位要共同研究落实好每个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指导帮扶工作的开展,做到全乡各村的贫困户户户有帮扶责任人,贫困村村村有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做好派出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包户帮扶工作的沟通、联系、协调工作。
(二)建立驻村干部档案。区级部门(单位)派出的驻村干部,由区组织部、直工委按人头建立干部档案,驻村干部在任职后一个月内形成任期工作计划,并通在“双向互动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亮诺,派驻结束后,由区组织部、直工委要将驻村干部在驻村期间的相关考核、鉴定、奖惩情况一并装入干部个人档案,同时将区级部门(单位)向贫困村派出的驻村帮扶干部纳入“双向互动网络”平台,进行跟踪管理,由区组织部、直工委、区扶贫移民局具体负责实施。干部派驻结束后,将驻村期间的相关考核、鉴定、奖惩情况一并装入干部个人档案。
(三)落实驻村干部待遇。干部驻村期间,其行政关系和工资及有关待遇在原单位不变。派驻人员的误餐、交通等补贴按相关规定在原单位报销。
(四)加强驻村干部培训。区相关部门对每批驻村干部在驻村前要组织集中培训,明确驻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掌握驻村工作方法;驻村期间,要将驻村干部纳入乡村干部一起开展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帮助驻村干部提高农村工作的能力;要有计划地组织驻村干部到示范基地、先进地区进行参观学习;要有计划地组织驻村干部到示范基地、先进地区进行参观学习;组织部门依托互联网或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建立驻村干部网络交流平台。
(五)严守驻村干部纪律。驻村干部每月要在贫困村工作不少于22天,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收受群众的财物,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公款宴请,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挪用帮扶资金。以良好的形象赢得基层干部的信赖和支持。
六、派驻单位职责
乡级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是驻村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副职分管驻村帮扶工作。一是按照不脱贫不脱钩的总要求,制定帮扶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二是单位领导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调查研究,解决一至两个突出问题;三是要加强与选派到村党组织的沟通关系,定期听取驻村干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要主动关心帮助驻村干部,协调争取帮扶项目和资金;四是要落实驻村工作经费和补助,积极协助驻村干部解决家庭实际困难;杜绝挂名不到位的现象发展;五是驻村干部在派驻期间,派出单位不得抽调或安排其他工作;六是积极发动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包户帮扶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全乡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领导下,由乡纪委、乡扶贫办和财政所共同对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日常工作由乡扶贫办负责。各部门及各村支部、村委会要协助相关部门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及时向派出部门(单位)反馈驻村干部工作情况,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管理。派驻期满,派出部门(单位)要对驻村干部进行全面考察,形成驻村干部进行思想工作总结,由乡党委、政府和乡纪委、乡扶贫办对其工作表现做出客观真实的鉴定。
(三)强化考核。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和基层群众满意度测评。各级相关部门要将各派出驻村干部的部门(单位)开展驻村干部选派、机关干部包户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扶贫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四)加强宣传。要大力宣传扶贫开发有关政策和驻村帮扶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各类社会组织、慈善机构、民营企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开发,鼓励引导有意愿的企业家或机构直接与贫困村、贫困户挂钩帮扶。
附件: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非贫困村驻村工作组成员名单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6日
附件:
福星桥村:
帮扶部门:葫芦乡财政所
驻村工作组组长:张勇
成员:谭孝荣
年猪峡村:帮扶部门:区邮政局
驻村工作组组长:王勇
成员:张华斌(第一书记)、冯安
铁山沟村:帮扶部门:区食药局
驻村工作组组长:李洪文
成员:蒋光伟(第一书记)、邓伦波
黄井庵村:帮扶部门:葫芦小学
驻村工作组组长:邓泽民
成员:陈章、罗崇军
龙须寨村:帮扶部门:葫芦医院
驻村工作组组长:张显梅
成员:彭开甫、周明波
二龙庙村:帮扶部门:区食药局
驻村工作组组长:李洪文
成员:刘雄(第一书记)、谭光明
川祖庙村:帮扶部门:葫芦农技站、葫芦信用社
驻村工作组组长:刘登友
成员:钟立
西灵寺村:帮扶部门:葫芦兽防站
驻村工作组组长:秦天洋
成员:齐自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