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府发【2016】83号
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辖区非煤矿山企业: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办〔2016〕6号)要求,特制定《达川区大堰乡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辖区内非煤矿山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达川区大堰乡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5日
达川区大堰乡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和《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监函〔2016〕442号)及《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办〔2016〕6号)要求,特制定达川区大堰乡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全面开展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落实,推动安全关口前移,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我乡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乡成立由分管安全副乡长李霜霜任组长,冷爱国、周远红、任保、李小军、蒲彪为成员的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所,统筹协调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全乡所有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重点检查水患矿山、采空区、高陡边坡露天矿山等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特别是连续发生事故的企业,以及隐患反复出现和被评定为C级、D级风险级别的矿山(见《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全区非煤矿山企业风险分级的通知》达川安监〔2016〕15号)。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是否吸取近期国内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将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是否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监〔2016〕74号)和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达川安办〔2016〕80号)要求,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强化重大风险防控管理措施,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是否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6〕38号)和《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达川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安监〔2016〕59号)要求,查清地下矿山采空区基本情况,推进采空区治理工作。
(二)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1.地下矿山。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严禁独头开采;是否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安全可靠,严禁擅自停开主扇风机和擅自停开局扇;是否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30分钟的自救器,并按入井总人数的10%配备备用量,所有入井人员随身携带自救器;是否按规定进行风质、风量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是否及时填绘与实际相符的矿山采掘工程图、井上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线路图等图纸;井下防治水患、防中毒窒息、防矿井坍塌、防火灾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矿山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完善,监测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按照设计核定每班入井作业人数,每个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不得超过3人,每个回采工作面作业人员不得超过5人;是否在未批准区域组织生产、建设;废弃的井巷、硐室、采场和盲巷是否按要求采取封闭或封堵措施;有采空区的矿山是否对采空区进行详细调查,并编制治理方案。
2.排土场。是否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和设计进行排土作业,修建和完善截流、防洪、排水、拦挡等设施,加强排土场稳定性监测检查,严禁在排土场危险区域内捡拾矿石;堆置高度200米及以上的排土场是否进行在线监测,并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
(三)停产复产安全工作落实情况。长期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企业,是否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5〕73号)要求,落实停产停建期间的安全技术方案及专人值守、应急抢险等措施,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复工复产前以及春节后复工复产,要认真排查整治隐患并按程序申请复产复工验收,未经区安监局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一律不准复工复产。
五、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12月20日)。宣传发动、安排部署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12月20日—2017年2月底)。非煤矿山企业要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春节前,乡安办要对本辖区内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区安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全乡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阶段(2017年3月1日—3月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回头查、回头看”。区安监局将对春节前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回头查”和跟踪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吸取教训,强化部署。各村(社区),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吸取近期国内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高度重视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本地实际和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制定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实到位。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乡安办在开展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要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特别是要按照本方案中的工作重点,结合实际按照“四不两直”的方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严格执法,强化整改。要把安全检查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生产的企业,一律严厉打击。
(四)宣传引导,强化督查。乡政府将采取组织召开各种会议等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