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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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府办〔20166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达川区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28


达州市达川区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

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1521号)精神,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更好地服务我区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6147号)工作安排,结合达川区标准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地方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新型地方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化公共服务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彰显标准化基础功能,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为我区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制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围绕《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川委发〔201521号精神,按照《四川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部署,以及市级相关文件精神,拟定我区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区标准化工作的发展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科学安排部署“十三五”全区标准化工作。(区食品药监局牵头,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20175月底前完成。)

(二)持续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按照《四川省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达州市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围绕我区主导产业、重点产品和出口产品,以国内外先进标准和标杆企业为参照,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分期分批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通过标准和产品质量实测比对,分析查找我区产品质量短板和标准差距,激励和推动企业标准创新,着力培育标准引领产业产品创新发展新优势,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努力打造一批“达川制造”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推动我区经济发展质量迈向新台阶。(区食品药监局牵头,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三)全面清理强制性地方标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精神,加快对我区现行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全面清理、评估和整合精简工作。对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对确需强制的,按照国家规定提出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建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中明确按照或暂时按照现有模式管理的领域外,我区原则上不再保留强制性地方标准。(区食品药监局牵头,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2016年底前完成。)

(四)加大推荐性地方标准复审力度。开展推荐性地方标准复审工作,对推荐性地方标准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复审。对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对不同层级、同一层级不同标准间存在矛盾交叉的,进行整合修订。(区食品药监局牵头,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在项目管理上,开展标准立项调研,强化标准立项评估,突出标准的公益属性,以市场配置失灵,不愿、不宜、不能提供的标准为重点。在程序管理上,简化制修订程序,缩短制修订周期,强化对标准起草、意见征求、技术审查等环节的监督和全过程信息公开,提高标准制修订的质量、效率和工作透明度。(区食品药监局牵头,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六)推进地方标准评估评价。协同上级质监部门在农业领域率先开展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评价试点,探索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推动地方标准有效实施,提升地方标准的质量水平。(区食品药监局、区农业局牵头,201712月底前完成试点。)在农业先行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工业和服务业,力争用35年时间在一、二、三产业重点领域全面推开。(区食品药监局牵头,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2020年全面推开。)

(七)建立完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建立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的标准化主体责任,抓好四川省《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暂行)》在达川区的宣传贯彻落实。(区食品药监局牵头,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八)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研究引导和规范团体标准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四川省《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实施意见》,鼓励我区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着力培育发展一批有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区食品药监局、区民政局、区科协牵头,持续推进。)

(九)推进新农村建设标准化示范建设。围绕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目标、范围,根据标准化原理和方法,构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根据体系表要求,收集和整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农村生活设施、公共基础设施、生活环境治理、配套服务功能和利用、地方产业支撑及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相关标准,完成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构建。(区食品药监局、区农委、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科协牵头,持续推进。)

(十)推动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建设。通过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创建,逐步实现农业产品标准、技术标准、生产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实施与推广,促成标准化基地的建设,以由点及面,逐步推进,最终实现农业生产的基地化和基地的标准化。(区食品药监局、区农委、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科协牵头并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十一)推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在旅游、物流、商贸等处于发展上升趋势的服务业中,联合行业协会,开展以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建设,以实现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良好、公众满意度高,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区食品药监局牵头、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金融办、区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十二)努力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积极营造更加开放、透明、公开的国际标准化工作环境;鼓励支持有条件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区食品药监局牵头,持续推进。)

(十三)服务“达川制造”走出去。按照《四川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加强“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标准研究,结合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海外工程承包、对外援建和对外贸易等,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推广地方标准;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跟踪、通报和分析、评议工作机制,增强我区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服务我区产品、技术、装备走出去。(区食品药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持续推进。)

(十四)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区财政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制定强制性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标准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经费,由区财政予以安排。(区财政局、区食品药监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根据四川省标准化创新奖励制度,对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标准化创新成果,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区食品药监局牵头,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合力推进。要切实按照本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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