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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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府办〔20166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科学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加快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按时按质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任务,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达川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29


达川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634号)文件精神,结合达川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总体要求,有效整合土地、房屋、农业、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加快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动达川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有序衔接,确保达川区不动产登记“发新停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向建平为组长,常务副区长肖启文为副组长的达川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达川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如遇人员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通知)。

三、主要任务

(一)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达川编委〔201643号)文件精神,设立达州市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7名,其人员来源:编制在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地政地籍事务中心的3名全部划转;其余人员全区统筹,分别从区国土资源分局和相关单位考调或选调。(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林业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房屋管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落实办公场地及办公设备。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办公场地,按照不动产登记工作性质,本着方便群众、利于工作的原则简单进行布置,购置档案密集架、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硬件设施,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等。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采购办公设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查阅档案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或不动产权利人提出查询、复制房屋交易和登记资料请求时,区房屋管理局要及时依法提供。(责任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屋管理局)

(四)保障专项经费。区国土资源分局从年度预算工作经费中统筹保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办经费;不动产登记工作专项经费,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编制预算,区财政局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后执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

(五)加快数据整合。按照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建库标准,在20161031日前完成《达川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编制工作,有序启动数据扫描、录入等数据整合工作,加快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房屋管理局)

(六)建设信息平台。区国土资源分局编制《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软硬件平台建设方案》,20161231日前完成永久信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房屋管理局)

(七)清理规范文件。区级相关部门组织清理本部门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文件,20161130日前将清理结果报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凡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一致的,属区政府印发的文件,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上报区政府;属部门的文件,自行修改或废止。(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房屋管理局)

(八)明确收费标准。区国土资源分局要严格执行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达川发改函〔201640号)明确的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九)实现发新停旧。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2016〕第20号),实现统一窗口受理、统一审查办理、统一窗口颁证,停发旧证。(责任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物权法》,保护不动产产权人合法利益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人员专门抓,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共同确保达川区顺利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

(二)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各部门紧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目标,倒排工期、顺排计划,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注重宣传,加强引导。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抓好改革宣传,及时编印分发宣传手册、办事指南抓好政策解读,深入机关、企业、社区、村组抓好咨询服务,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群众基础

附件:达川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达川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向建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肖启文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余华君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区委编办副主任

黎有斌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红萍区财政局局长

徐力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杜权述区农业局局长

区林业局局长

阙映彤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胡开福区档案局局长

李发达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黎昌瓒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罗君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李德旭、区房屋管理局局长周净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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