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平滩镇
发布日期: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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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发〔20178

各村委会、镇级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加强防范。要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

二、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书写标语、大会小会讲,走村串户宣传,使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建立健全防火队伍,成立以镇长为指挥长,分管副镇长为副指挥长,各村主任、镇机关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所,指挥所下设办公室于林业站,主任伍勇(兼)。

四、各村书记、主任是本村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各村必须成立4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书记为队长,主任为副队长。

五、加强值班调度,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每天下午5点将防火情况报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杜绝脱岗漏岗现象。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3480593

六、强化火源管理,高火险天气,各单位、各村及护林员必须在重点林区的主要路口和山头进行设防堵卡。

七、在森林防火期,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烧香、烧纸放鞭炮等。擅自在林区内用火、林区周围烧灰积肥、烧火取暖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处2003000元罚款。对照成森林火灾的,根据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对发现森林火灾不及时组织扑救和报告的以及对发现纵火者不及时制止、劝阻和上报的每次处罚款50元。对不服从扑火指挥或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工作的,将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九、对举报森林火灾纵火者,一经核实认定无误,奖励50100元。

十、有车的单位,一但接到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有关森林防火火警电话,必须无条件投入扑火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20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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