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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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我县已被四川省财政厅确定为整合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县.为了认真做好2007年度财政支农资金整活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77号)文件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上报2007年整合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农[2007]17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 加强领导

    县委、县政府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高度重视,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春同志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达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其职责是负责支农资金整合的部门统筹协调,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审定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按照农业发展规划,提出支农资金的整合方案,制定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协调涉及支农资金整合的单位在规定的区域内按时按质按量实施好项目,对项目和资金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支农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不是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而是将项目实施地点范围根据全县统筹安排进行布局和使用,其项目实施和责任主体仍为原项目主管部门。整合的目的是要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整体效益,集中力量办大事。为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支农资金整合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整合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按照确定的方法和步骤以及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扎实稳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二、因地制宜 搞好规划

    要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根据支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确定的2007年项目实施重点,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深入项目涉及的乡镇村社进行调研和实地规划。重点是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因地制宜确定项目实施内容和工程量,要求每个项目实施部门和乡镇村社都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科学可行、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为全县2007年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充分发挥支农资金整合的总体效益。

    三、内部挖潜 多方筹资

    一是要建立稳定的支农资金增长机制,县级安排并落实好支农资金预算,确保每年支农资金增幅高于一般性财政收入增幅。二是要突出支农资金的导向,统筹安排资金,形成资金使用合力,提高农业资金市场化运作水平,发挥支农资金规模效益;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制定优惠投资政策,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开发农业,形成全社会各方面投资和支持农业发展的新机制。三是要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财政扶持优惠政策,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四是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帮助。

    四、强化监管 确保实效

    为落实项目管理,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和协调项目建设,确保支农资金使用安全和发挥最大的效益,要结合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相应的决策机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落实项目管理措施,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项目公示制;强化约束机制,实行工程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和资金报帐制;完善监管机制,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确保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取得实效。

    五、严肃纪律 督查督办

    各有关乡镇、部门要严肃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实行阳光作业。凡是被县委县政府纳入整合范围的支农资金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服从大局,决不容许部门为了局部利益而推诿扯皮。对纳入整合范围的支农资金使用要做到专款专储专用。对资金来源情况、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做到定期报告和公示,接受人大、政协、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的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人士及全县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从制度建设入手,由县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制定规范的实施细则,依法按程序办事,杜绝违法违规的行为。同时,县委、县政府决定将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列入2007年度目标考核,把项目规划、实施,资金管理等一并纳入考核范围,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附:达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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