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2016年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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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府发〔2016〕95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单位: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本镇气象灾害的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气象灾害和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乡政府指导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乡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唐永峰

副指挥长:杨贵忠

成员:杨军杨继兰王永进杜恒天柏中兵何奎周晓楠田其龙徐亮刘兴华唐非罗松涛杨勇

柏海唐绍贵张红荣蒋德艳卢朝兵

主要职责为:(1)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镇政府提供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和建议;(2)及时传达镇政府各项指令,协调联络各村(社区)和镇直有关单位开展气象灾害救援工作,并负责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协调解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问题;(3)指导和督促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开展相应工作,督查、反馈镇政府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同时及时通报各村(社区)、各单位气象灾害救援动态;(4)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气象信息服务站(挂靠镇党政综合办,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气象信息接收与传播、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灾情信息上报及其他具体日常工作等职能,办公室主任由镇党政综合办、农技站工作人员甄洪连负责并兼任气象信息员。

2.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相关责任单位职责按照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镇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党政办(气象信息服务站):承担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气象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负责传达镇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气象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简报;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单位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工作,及镇指挥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项。

(2)水管站:配合协调各村(社区)抗灾工作,并负责对全镇水利设施进行有效的监管。

(3)民政办:统一审核发布气象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

(4)综治办:协助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派出所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5)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气象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气象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提供部分道路实景信息。

(6)财政所:负责防御气象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7)国土站:负责提供气象灾害时的地质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气象灾害造成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8)供电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

(9)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气象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0)学校:负责全镇各类学校防御气象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1)文广站: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气象工作的宣传报道。

四、应急处置机制

1.镇指挥部及时掌握气象灾害情况的变化趋势,根据区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灾情通报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相关责任单位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情,事发地村(社区)级组织和镇有关单位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气象灾害等级标准时,镇指挥部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经镇政府批准后,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区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和气象主管部门。

3.预案启动后,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汇报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4.镇指挥部密切加强与区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视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5.事发地村(社区)级组织和镇指挥部协助区气象局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五、应急处置措施

事发地村(社区)级组织应迅速调集本区域的资源和力量,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现场先期处置,并立即向镇政府指挥部报告灾情状况、处置动态和处置方案。

镇政府根据灾情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全力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2.立即向区应急办和气象部门报告。3.根据请求,迅速调集民兵、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被破坏的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4.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医疗救护等支援。5.对石化、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他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6.加强现场治安控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7.向可能影响的相邻地区发布预警信息。8.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信息。9.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紧急避难场所的基本生活条件。

六、灾后处置工作

(一)善后处理

发生气象灾情的村(社区)级组织应组织做好救灾、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镇政府及指挥部根据灾情程度,派出工作组,全力组织灾后自救工作。

1.做好灾区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调配医务、防疫技术力量赶赴灾区,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做好损毁工程修复。尽快联系相关部门,组织修复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二)调查评估

协助上级气象主管部门或经授权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民政办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区政府。

七、责任追究

在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真实情况的;

(2)拒不执行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处置时临阵脱逃的;

(3)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4)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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