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关于印发《葫芦乡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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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委发〔2016〕86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级相关部门(单位):

经葫芦乡党委研究同意,现将《葫芦乡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

葫芦乡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抓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社会各界对我乡党风廉政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达川责办〔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创新工作方式,突出问题整改,扎实抓好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人民群众对乡党委政府的满意度,为稳步提升达川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打好基础。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各村(社区)、乡级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成员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将其纳入责任清单、“签字背书”、提交述廉报告、述责述廉、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全程纪实,坚持履职留痕,把责任压紧压实。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及部门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发挥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向下传导机制,把主体责任向基层党组织层层传递,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及时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本部门的摸底评测,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要发挥关键作用,真抓真管、真改问题、真转作风,在集中走访基层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促民和、办实事办好事解民难、建基层组织聚民心上下功夫,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在十大民生救助以及扶贫领域等方面,要抓好宣传引导,切实解决群众不知道、不满意、不理解、不配合等问题。坚持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对基层反映出的问题要主动认领,既要认真反思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又要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基层问题的解决,形成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开展专项行动,解决突出问题

1.开展反腐倡廉成果展示行动。着眼于推进党的执行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坚持现代化工具与传统手段相结合,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着力弘扬正面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宣传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成效、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素材等;在宣传对象上,要区分不同受众主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实现“四个知道”,即让辖区内乡人大代表知道,让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知道,让广大企业主知道,让广大老百姓知道;在宣传媒体上,坚持经常性通过坝坝会、宣传标语、信息公开栏、高音喇叭等传统手段开展廉政教育,同时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QQ等现代化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在宣传形式上,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贴近群众,用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占领思想道德领域。

牵头领导人:刘德刚

协办单位:乡纪委、乡文广站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2.开展社情民意上门走访行动。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扶贫解困工作,对辖区内的群众(企业)和职责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对象,落实专人负责,每季度定期开展上门走访,广泛宣传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了解走访对象家庭情况和具体困难,听取意见和诉求,建立走访台账,认真加以解决。在上门走访中,要坚持换位思考、精心服务,注重服务质量,对于老人和妇女要有足够耐心,对于在外务工人员要电话联系,对于流动人口要密切关注动向,确保走访到位。

牵头领导人:刘德刚

协办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3.开展基层集中接访行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对群众信访问题,特别是疑难信访积案进行认真排查,入村入户现场宣讲政策、接受群众咨询、受理信访投诉,对群众反映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建立台账并承诺时限办结,对政策范围内无法解决的要切实做好解释工作,对疑难信访积案要坚持一抓到底,重点督促解决。

牵头领导人:刘德刚

协办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4.开展“五类民生资金”清查行动。相关部门要对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征地补偿、冬春荒救济“五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发现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交有乡纪委进行查处。“五类民生资金”清查情况必须在当地广泛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领导人:王崇亮

协办单位:乡纪委、国土、民政、住建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5.开展政务服务清风行动。重新梳理各项审批制度,规范、简化办事程序,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规定的,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时限;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提高行政效率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随机调查。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典型问题。

牵头领导人:王崇亮

协办单位:乡级各部门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6.开展村务公开深化行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进一步细化公开时间、程序、内容、方式等内容,建立公开工作监督问责机制。重点加强惠民、扶贫、公益性事业、公共服务事项、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梳理各项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内容,印制小册子,面向基层群众免费发放。

牵头领导人:王崇亮

协办单位:乡纪委、民政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7.开展基层纪律审查提升行动。健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提级办案”“协作办案”“交叉办案”“挂牌督办”及纪委书记一线组织参与纪律审查等模式。建立纪律审查目标责任制、审查主办人责任制、纪律审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巡察工作延伸至每村、每组,紧盯专项领域、专门问题、专门人群,开展“点对点”的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强化震慑作用。坚持每月通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注重以“面对面”方式向当地干部群众进行通报曝光,让社会直观感受到党委政府惩贪治腐的决心和成效。强化基础纪律审查治本功能,从微观上建立健全防控措施,推动基层治理,净化生态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

牵头领导人:杨朝霞

协办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8.开展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专项行动。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社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一是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和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二是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时足额征缴社保费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社会保险政策依据、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责任、投诉电话等社会保险行政审批“七公开”。同时,畅通社会监管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增强社会监督实效,及时预防和查处冒领、骗取社保基金现象。四是规范民生资金使用行为。规范民生资金拨付程序、使用范围、监督管理,加强定点药店管理。五是规范就业服务行为。清理整顿职业中介行业组织,规范招工行为、强化用工指导、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正常工资增长、工资支付保障等制度,提升全乡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人:王崇亮

协办单位:乡就保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9.开展教育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教育资金监管,认真清理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坚决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行为;二是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开展宿舍安全、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督促整改;三是规范完善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健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四是规范职称评定程序,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的行为。

牵头领导人:王崇亮

协办单位:乡纪委、财政所

责任单位:葫芦乡中心校

三、专项行动内容

(一)社情民意上门走访行动

1.工作任务:结合“万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两学一做”、“扶贫解困”活动,对辖区内的群众(企业)和职责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对象,开展逐村逐户上门走访,认真宣传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了解走访对象家庭情况和具体困难,听取意见和诉求,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诉求逐一登记造册,认真加以解决。全乡每名党员干部职工建立走访行动“三本台账”,即走访台账、信访问题台账、整改落实台账。

2.责任人:乡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各村(社区)三职干部

(二)党风廉政建设及政风行风满意度定期测评行动

1.工作任务:通过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现场问卷等方式,对各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依法履职、办事效率、作风建设等进行测评。

2.责任部门:乡纪委、党建办

(三)集中约访接访行动

1.工作任务:对群众信访问题特别是疑难信访积案进行认真排查,有针对性地组建信访工作组深入各村(社区)、农户院坝开展集中约访接访,现场宣讲政策、接受群众咨询、受理信访投诉,对群众反映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建立台账并承诺限时办结,对政策范围内无法解决的要切实做好解释工作,对疑难信访积案要坚持一抓到底、重点督促解决。

2.责任部门:乡纪委、综治办

(四)政务服务清风行动

1.工作任务:重新梳理各项审批制度,规范、简化办事程序,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规定的,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时限;没有明确规定的,各责任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提高行政效率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抓好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随机调查。

2.责任部门:便民服务中心

(五)村务公开深化行动

1.工作任务:针对公开时间、程序、内容、方式等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公开工作监督问责机制。重点加强村务、财务、扶贫资金使用、组织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梳理各项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及依据、工作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面向群众广泛宣传。

2.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六)纪律审查提升行动

1.工作任务:健全我乡纪检监察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大力推行纪委书记一线组织参与纪律审查等模式。建立纪律审查目标责任制、审查主办人责任制、纪律审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对纪律审查工作滞后、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乡纪委责任。坚持每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注重以“面对面”方式向当地干部群众进行通报曝光,让社会直观感受到乡党委政府惩贪治腐的决心和成效。强化基层纪律审查治本功能,从微观层面建立健全防控措施,推动基层治理,净化生态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

2.责任部门:乡纪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党支部、单位负责人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抓紧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二)整治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惩处力度,狠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强化督查问责。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社区)、乡级相关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对连续两次排名后3位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出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村(社区)和部门,逗硬实行“一案双查”,绝不姑息迁就。

(四)实行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向乡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报告开展社会评价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

附件:1.葫芦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表

2.葫芦乡纪委班子成员监督分片表

3.葫芦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葫芦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表

曹江

(负责葫芦乡葫芦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全面工作)村别负责领导脱干(机关干部)

葫芦乡街道刘德刚邓泽均

福星桥村周胜蒋述波

年猪峡村陈波罗剑、冯美

铁山沟村刘德刚夏秉奎、陈俱伽

黄井庵村杨朝霞李伟、夏宿

龙须寨村杨朝霞邓泽民、魏有清

二龙庙村王崇亮邓泽伟、王红

川祖庙村王崇亮刘登友、唐其群

西灵寺村陈波秦天洋

附件2:

葫芦乡纪委班子成员监督分片情况表

村别监督人员姓名

二龙庙村、川祖庙村、西灵寺村杨朝霞

葫芦乡街道、福星桥村、年猪峡村邓泽均

铁山沟村、黄井庵村、龙须寨村熊常富

附件3:

葫芦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曹江

副组长:周胜杨朝霞

成员:刘德刚

    陈波

   王崇亮

   邓泽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纪委办,由杨朝霞同志担任主任,邓泽均、熊常富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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