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东兴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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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委发〔2016〕167号

各村(社区)党组织:

一、民主测: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村(居)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和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会议,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的重要参考。

二、党员群众推荐:各党支部以社为单位召开群众会议,推荐3名群众代表后,再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以一人一票的方式投票按规定职数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书记1人、委员3人含书记),以得票多少作为确定正式推荐人选的依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下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同时提出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与乡党委沟通。

三、党委推荐:乡党委召开专题会,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同时提出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社区)党组织。

四、根据党委推荐意见,结合各村(社区)党员群众推荐人选情况,按任职条件、评议结果、日常工作生活表现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差额比例集体研究确定党委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名单通报相应村(社区)党组织。

五、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结合乡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乡党委呈报请示,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其所在村(社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作出批复,同时乡党委将党组织书记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审核。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东兴乡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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