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关于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老人户”调查核实报告
来源:百节镇
发布日期: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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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委〔2016〕86号

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根据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老人户”调查核实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发〔2016〕41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于9月23日上午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村三职干部会议,研究部署核查工作,现将核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要求

各村务必成立核查工作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为核查工作主要负责人,各村主任、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核查工作组务必深入农户家逐一核实,确保第一手资料详细准确。

二、核查工作详细情况

从各村对此次区上反馈的“老人户”进行深入实地逐一核实的情况看,全镇实际“老人户”23户41人,其中1人1户“老人户”4户4人,1户2人“老人户”19户37人。其中死亡1人、4户8人均为2014年识别后与子女分户。

子女赡养情况:有1户2人“老人户”儿子是精神病五保户无赡养能力,还有1户2人“老人户”是五保户、其余的子女都是提供粮食保障。

三、解决措施及建议

针对“老人户”子女赡养情况,为保障“老人户”老有所养,镇上经认真研究,提出如下解决措施及建议:

(一)针对无子女、子女死亡的“老人户”,政策范围内通过正规程序将其纳入低保政策兜底,并在最大程度上给予其困难救助、医疗救助等扶持不断健全本镇养老体系。

(二)针对子女都是贫困户的“老人户”,除对老人的政策帮扶外还要通过生产就业扶持等“五个一批”帮扶措施帮助其贫困户子女早日发展脱贫,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

(三)针对子女或其家人智力有问题或因患重大疾病导致贫困的“老人户”,除对老人的政策帮扶外还要通过困难家庭救助、生产扶持等方式改善老人及其子女家庭条件,争取让“老人户”的子女都有能力赡养,并且承担赡养义务。

特此报告

附件1:达川区马家镇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老人户”汇总表

附件2:达川区马家镇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老人户”1户1人花名册

附件3:达川区马家镇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老人户”1户2人花名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委员会

201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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