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委发〔2016〕76号
各村(社区):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事项
(一)限时报告事项
1、换届选举中出现重大冲突和人员伤亡的事件,应在1小时内报告。
2、换届选举中出现严重影响换届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到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群体性上访的事件,应在1小时内报告。
3、暴力或黑恶势力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的事件,应在1小时内报告。
4、有媒体介入,可能导致误导性报道换届选举的事件,应在2小时内报告。
5、牵涉范围比较广、影响恶劣的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应在初步核实后2小时内报告。
6、影响换届选举有序进行的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在初步调查原因后立即报告。
凡出现以上重大问题和特殊情况,村(社区)应立即依法、科学、有效地处置,并在形成初步意见的同时,先电话报告,后以书面形式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起因、影响及涉及人员等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不能以报告代替“处置”,转递责任。乡党委将对事件处置不力的村(社区)支部书记实行“问责制”。
(二)及时报告事项
1、贯彻落实全省“两委”换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等情况。
2、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情况,包括换届纪律宣传、村(社区)基本情况调查等情况。
3、村“两委”换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尤其是对全乡换届工作有积极借鉴意义的制度性成果等。
4、根据有关要求,需要及时报送的各项统计报表等情况。
(三)定期报告事项
1、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下周工作计划,于每周四17:00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乡党建办。
2、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情况要一事一报。
二、工作要求
建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搞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一)指定专人,认真履责
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各村(社区)信息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务,手机号码)名单于2016年12月10日前报乡综合办,乡综合办设立信息直报专线电话,0818-3215036。
(二)及时报送,严格问责
各村(社区)所有应报告事项及相关材料均从2016年12月12日起开始报送。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信息员,将给予通报表扬;对报送情况不实或故意延迟报送的信息员,将进行批评教育;对重大事件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