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委发【2016】126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根据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国家系统中已标注脱贫户开展达标认定工作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2016】6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2014年、2015年、2016年脱贫户达标认定工作,特成立脱贫户达标认定工作小组:
一、脱贫户达标认定分组情况
第一组:组长:李贵芳
成员:杨海李君贤王丽
负责村:邹家营村、白腊坪村
第二组:组长:余刚
成员:陈天奎王名强郝东梅
负责村:低基坪村、龙镇村
第三组:组长:周奇斌
成员:吴洪川毛凡晓赵飞
负责村:金盘村、水口村
第四组:组长:朱林
成员:乐衍石云李洪干
负责村:乐家坝村、民兴村
第五组:组长:覃建
成员:王云春孙小艳郝黎
负责村:高均坪村、西兴村
第六组:组长:陈良春
成员:王进平胡知渊梁岑
负责村:南岩村
二、达标认定内容
对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2014年、2015年、2016年脱贫户,按照国家和省贫困人口退出标准的“一超”(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100元)、“两不愁、三保障”(吃穿不愁,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有保障)、“三有”(有安全饮用水、有所用电、有广播电视)指标内容,逐户逐项进行达标认定,并出具《达标认定书》。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2017年1月,国家将在国家系统中提取相关资料,随机抽取贫困对象,对我省开展验收考核评估。此次达标工作的好坏,事关国家对我省验收考核评估结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小组成员、各村支部书记和主任务必高度重视,确保经得起国家验收考核评估的检验。
(二)明确时间。2016年12月25日前,务必将2014年、2015年、2016年脱贫户达标认定工作结束,资料完善,上报镇脱贫攻坚办公室。
(三)逗硬考核,严格问责。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认定走过场,脱贫户数据采集不精准,造成返贫、被脱贫现象的,将严格追究认定组成员责任,对涉及的村支部书记严格问责。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