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6〕132号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渡市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晓明
副组长:覃建
成员:罗小兵、龚德东、王昌华、张直权、杨海、龙伟
李邦银、邵铁智、邹小华,张晓军
各驻村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所,由罗小兵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组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对本镇区域内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协调、指挥;对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部署做出重大决策;根据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配合区应急办、区气象局工作。
附件:村社气象灾害应急行动计划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村社气象灾害应急行动计划
为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行动计划。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以村支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村委会成员、各自然村组长为成员的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所(简称村指挥所),负责全村气象灾害防御、救助等应急管理工作,指挥所办公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下设灾情信息组、巡逻抢险组、转移安置组、生活保障组。
指挥所办公室:负责协调村指挥所各项工作的衔接。
灾情信息组:负责本村气象预警信息接收和转发,灾害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工作。
巡逻抢险组:负责巡逻本村内各处易灾点,当发生灾情时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转移安置组:负责本村内各处易灾点的人员、财产的转移安置工作。
生活保障组:负责保障转移人员基本生活,组织抢险物质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应急准备
村指挥所在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第一时间通过有效途径向村民发布,各家、各户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到岗、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村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应急处理
(一)信息报告
村干部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情况,在第一时间向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响应启动
村指挥所接到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启动本应急响应计划。
1.分级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发生一般气象灾害,村指挥所迅速组织、指挥、协调全村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村指挥所迅速组织、指挥、协调全村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志愿请求。
2.分组响应
灾害发生后,各村按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按照本村有关计划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受影响村民做好各项防灾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四、现场处置
(一)灾民转移
根据灾害发展程度,由有关干部分批组织灾民转移:第一批转移人员:地质灾害点、危房人员;第二批转移人员:低洼易淹地人员。按照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由村指挥所统一协调组织,带队有秩序的按村计划选定的转移路线撤离到避难地点,如有条件除带上贵重的物品、生活必需品及医药物资外,还应带上2~3天的粮食,同时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社会治安等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灾民安置
由有关村干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关安置户或安置点。
(三)灾民救助
灾情发生后,村指挥所迅速开展灾民救助工作。
1.灾民临时生活保障分散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安置户负责。集中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有村干部负责落实。
2.救灾款物发放
救灾款物发放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灾民救助花名册,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应急结束
村指挥所接到渡市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后,结束本应急响应计划。
六、灾情收集上报
灾情发生后,村指挥所灾情信息组迅速深入受灾点收集各类灾情,及时开展查灾、核灾,并造册登记、分析汇总后,由村委会上报渡市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全镇汇总后一并上报区应急办、民政局。
七、灾后重建
灾害过后,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所在确保村民正常生活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各受灾户开展灾后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村民政助理员应将掌握的灾后重建工作动态情况,及时上报区民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