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验收的通知
来源:渡市镇
发布日期: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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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府发〔2016〕131号

各村委会:

按照《2016年度四川省市(州)贫困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川脱贫办发〔2016〕91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将开展2016年度住房安全保障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全镇所有行政村。

(二)对象:2016年各村上报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对象。

二、验收时间

2016年12月15日——16日,共计2天。

各组验收完毕后于16日将资料交规建办。

三、成立验收小组及工作职责

第一组:组长朱林

成员陈天奎赵飞罗小兵及相关村社干部

负责低基坪村、高均坪村、乐家坝村的危房改造验收及资料完善工作。

第二组:组长覃建

成员张晓军王云春吴洪川及相关村社干部

负责西兴村水口村龙镇村、邹家营村的危房改造验收及资料完善工作。

第三组:组长陈良春

成员杨海王进平及相关村社干部

负责金盘村、南岩村、民兴村、白腊坪村的危房改造及资料完善工作。

四、验收方式

由规建办提供危房改造户花名册,验收组逐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地走访,见房见人,逐项检查验收,拍照存档,一人一档。

五、验收标准

(一)C级危房改造验收基本标准:

1、是否实施加固、加固后是否安全、加固了哪些部位。

2、维修加固后有无效果。

3、场地、基础、承重、墙体加固后是否排危。

4、是否做到“四改”(改水、改厨、改厕、改圈),达到人畜分离、卫生洁净。

(二)D级危房改造验收基本标准;

1、坚持原址重建。

2、建筑面积是否达标。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米,三人以上人均不超过18平米。

3、地基是否牢固。是否见底打圈,圈梁是否加合格钢筋,保质保养是否到位。

4、墙体是否达标。

5、门窗是否完善,屋顶是否防漏,扶手是否齐全。

6、防护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7、房屋是否竣工,危改户是否入住。

六、需要准备的资料

1、农户书面申请

2、村级召开危房改造群众座谈会会议记录

3、村级享受危房改造政策对象户的公示照片

(改造前、中、后各一张)

4、不影响生产、生活的前提下在本村本社或相邻村社购买房屋或置换必须附购买协议、房屋远景、近景照片各一张及村委会证明材料

5、户口本(含家庭成员)复印件

6、农村房屋安全鉴定表。

7、建档立卡农村危房改造公示结论表。

8、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

9、竣工验收表

10、农户粮食直补卡复印件

11、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

12、村委会承诺书。

七、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改造户不能重复享受补助政策。(特殊情况例外)

2.改造户必须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3.核查改造户是否存在新的质量安全或者改造不彻底。

(相关表册请与杨海联系或在党政网达川府办函〔2016〕59号下载)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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