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委发〔2016〕84号
各村(社区)支部、村(社区)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驻村帮扶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做好我乡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扶贫到村到户,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银铁乡党委、政府拟定了《达州市达川区银铁乡机关事业单位驻村帮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银铁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银铁乡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8日
达州市达川区银铁乡机关事业单位
驻村帮扶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14〕45号)《达州市机关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达市直工委(2015)11号、《区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干部驻基层、群众结亲人”连心大行动及区级领导、区级部门(单位)、联系对象的通知》(达川委办〔2014〕149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现就乡级部门工作人员驻村帮扶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考察时提出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扶贫新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市委脱贫攻坚大会精神,按照我区发展战略的要求,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破口,坚持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坚持引领发展、服务群众、转变作风、锻炼干部,推进贫困人口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为推进我区到2020年实现脱贫目标,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对口联系贫困户工作,应在我乡精准识别确定的贫困户进行对口帮扶,确保确定的贫困户全覆盖。
(二)注重实效。通过对口联系贫困户,确保贫困户的生活条件、人均收入有明显提高,培养一批致富“明白人”,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
三、总体安排
从2017年到2020年,凡精准识别确定的贫困户要实现户户都有帮扶人,实现全覆盖,使脱贫攻坚下沉到村,扶持到户,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扶贫对象不达标,帮扶责任人不撤出。
四、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管理
(一)明确帮扶责任人职责。
一是帮扶责任人每月做好帮扶工作台账,帮扶工作台账每月25日至30日交政府扶贫办,帮扶责任人自己留存一份;不交的,乡纪委于次月约谈帮扶单位负责人和帮扶责任人。二是帮扶责任人帮助贫困户,做好贫困户每月的收支台账,制定帮扶规划,细化工作措施,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严守帮扶工作纪律。驻村帮扶责任人每月要在贫困户家中工作不少于3次,不准收受群众的财物,不准接受宴请,不准挪用帮扶资金。以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三)层层传导压力。对驻村帮扶期间不履职尽责,年终考核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要责成单位限期整改;驻村帮扶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工作人员基层工作经历;对驻村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严重不负责任的,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乡级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是驻村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一名副职(或工作人员)分管帮扶工作。一是单位领导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调查研究,解决一至两个突出问题;二是要加强定期听取驻村帮扶责任人工作汇报,及时了解驻村帮扶责任人的工作情况,要主动关心帮助帮扶责任人,杜绝挂名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附:银铁乡各单位帮扶责任人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