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6】108号
镇级相关部门,辖区燃气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城镇燃气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川安委【2016】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镇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开展全镇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镇范围内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隐患,彻底解决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全方位夯实制度、培训、管理、设备、现场等各项安全生产基础,致力于构建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保护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全镇辖区内的CNG加气站、城镇居民用管网燃气、液化石油气经营(现换气瓶点)等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并上墙。
(二)各种证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三)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水泵、消防喷淋、消防栓、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灭火器等配备数量、种类是否符合要求。
(四)防雷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并按时检测。
生产、运行设施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查、保养、维护、检修。
(五)是否建立完善的管网和设施设备现状图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
(六)各种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是否按时检测。
(七)是否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现状进行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书。
(八)岗位工作人员操作规范、持证上岗和培训教育情况。
(九)是否与燃气用户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进行入户安全检查。
(十)其他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28日-7月31日)
镇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特别是要督促辖区和行业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辖区城镇燃气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二)隐患排查治理阶段(8月1日-8月5日)
1、镇及相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和行业的城镇燃气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按照落实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期限,落实应急措施的“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治。各城镇燃气企业于8月7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书面形式(附电子文档)报镇安办、规建办。
2、镇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辖区和行业的城镇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多重大和短期难以整治的隐患应进行挂牌督办,对一般安全隐患企业整改完毕,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查,经验收合格方可核销。
3、各城镇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抢险体系,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演练。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6日-8月12日)
检查人员严格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查阅相关文件和检查记录以及现场抽查的方式对全镇所有城镇燃气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研究提出今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我镇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镇安监所、镇规建办等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全镇城镇燃气行业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建办。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负责此次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强化责任,抓好整改。各企业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先行组织开展本单位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纠活动,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开展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探索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和规范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整治成果。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