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6】116号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为继续做好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作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突出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
各村、镇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镇上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晓明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陈良春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农技站、民政办、各村负责人组成。镇干部包村深入抓,村社干部落实的工作机制,力争在全镇实现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目标。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综合利用
各村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户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强化科技攻坚和技术推广,采取机械、农艺、生物等多种措施,因地制宜、变废为宝,提高利用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各村通过广播、标语、院坝会议、走村串户等多种有效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科技知识和有效经验,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禁烧的要求、意义,大力开展保护大气环境的教育。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农户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自觉性,做到家喻户晓。
四、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格目标管理
全面实行黑斑倒查制度,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特别是要严查严处“第一把火”,真正达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
农作物收割期,要突出抓好秸秆禁烧的监督检查力度,驻村干部要分社进行人员责任落实,村、社干部也应分片分社划分,做到社上有人监控,田块有人监管。镇上成立巡查小组,对全镇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采取责任倒查制度。各村成立巡查小组对本村范围内的田块进行24小时巡查,对相邻乡镇交界处要高度重视,防止出现秸秆禁烧的空档和死角。镇政府将对措施得力,卓有成效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在禁烧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全镇要进一步认识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创模成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并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同推进,扎实抓好此项工作。
附件:渡市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考核(试行)办法。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5日
附件:
渡市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
考核(试行)办法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继续做好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未按规定时间召开动员会的,扣5分。
2、禁烧宣传资料发放农户率达100%,未达到扣5分。
3、未安排禁烧工作人员和组建禁烧巡查队的,扣5分。
4、发现秸秆焚烧黑斑的,每一田块扣1分。
5、被镇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的,每一例扣2分。
6、被区发现或通报焚烧秸秆的,每一例扣4分。
7、被市、区、镇发现焚烧秸秆未处置或处置不及时的扣6分。
8、驻村领导、驻村干部一并纳入考核,包片区域内出现焚烧秸秆现象,按照以上考核办法进行扣除。
9、本次所扣分值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
10、本次考核分值每村、社区100分,驻村领导(含驻村干部)100分。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综合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