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陈府发〔2016〕69号
各村民委员会及相关单位:
为了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建立高效有序的抢险救灾运行机制,切实做到有备无患,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第四章的规定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乡长何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乡长王滑翔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乡政府办公室、国土所、财政所、民政办、水管站、建管站、卫生院、林业站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办负责人林贤模担任,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抢险应急指挥小组
由乡长何锋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乡长王滑翔为副组长,由各村村主任及陈家乡国土办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地质灾害应急队
(一)应急队的建立
全乡建立健全二级(乡、村)地质灾害应急队,直接由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长统一组织,领导、指挥。乡政府成立以副乡长王滑翔为队长,乡安监所长黄川淋为副队长,各村村主任,国土所为成员的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大队
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队长,村主任为副队长,村委委员、各社社长、民兵连长、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为成员的地质灾害应急分队。
(二)地质灾害应急队职责:
1.按照各级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安排,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救灾。
2.及时向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通报现场情况,全权处理现场各种临时情况于并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
3.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4.承担各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三、相关部门的职责
有关部门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乡政府救灾办公室:1.及时收集全乡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全面、准确掌握抗灾、救灾情况,发布地质灾害灾情。2.快速准确的向乡政府领导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为乡政府指挥抢险救灾提供建议意见。3.协助乡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理有关地质灾害抗灾、救灾方面的文、会、事。4.做好抗灾、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5.会同财政所、民政办等相关部门提出抗灾、救灾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灾情缓解后的救援物质)安排意见,报乡政府审批。
乡财政所:乡财政所负责筹措乡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确保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抢险救灾所需的必要资金。
国土办:1.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2.负责全乡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和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3.及时收集全乡地质灾害信息并按地质灾害制度的要求上报。4.迅速查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等级和影响范围(即危险区范围),根据灾情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
乡中心卫生院: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和灾情缓解后,根据灾情情况,乡、村两级卫生部门及时组织医护人员、防疫人员、医疗器械及药品等进入灾区,遇重大灾情应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务所,抢救、医治伤亡人员,及时检查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
四、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理程序和应急反应
(一)报告处理程序:
1.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本村地质灾害应急分队队长报告;队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抢险救灾,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和灾情扩大,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
2.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应当根据灾害体的发生、发展的监测情况,迅速作出危险性判断,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在危险区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人警戒),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按照各地质灾害危险点防御预案表、防灾避险明白卡要求的撤离路线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若遇特殊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临时决定撤离路线,并组织群众转移。
3.发生地质灾害后,要做好灾区及邻近区域的监测工作,必要时进行24小时监测,随时注意灾情变化情况,及时将灾情及发展趋势报告乡人民政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
4.无论发生哪个级别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以及抢险应急工作进展,均由各村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向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4小时内将地质灾害发生的级别、地点、性质、规模、人员伤亡等情况,按地质灾害制度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5.灾害的报警信号凡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在危险区受威胁的人员撤离,由各村抢险应急分队队长发布命令,采用“鸣锣”、广播、电话等多种有效手段向灾区报警。
6.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各村应立即组织抢险救灾。首先要使遇险者尽快脱离危险,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其次是抢救个人和社会财产,尽量减少灾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1)首先抢救被淹埋的人员和正处在危险场地的遇险者。抢救方式包括自救、互救和他救,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
(2)紧急疏散位于危险地带及危险建筑物内的各类人员,安排好灾民的吃、住等生活问题;
(3)做好宣传和安全保卫工作,并进行防疫消毒,控制继发性的再次灾害的发生、蔓延;
(4)抢修通讯、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
(5)组织自救,恢复生活和生产秩序。
7.灾民的安置:由灾害发生的村社临时安置灾民及财产,再由乡人民政府妥善安置,使疏散后的群众有地方住,有饭吃,有病能及时治疗。
8.灾情缓解后的处置:灾情缓解后,由各村做好相应的处置工作。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各村应急分队的应急出动准则:
1.发生大型和特大型地质灾害,需转移人员(或受灾害威胁的人员)100人以上的:各村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队长发布命令立即启动乡人民政府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指派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分队率先赶赴现场先行实施抢险救灾;各村地质灾害防治抢险应急分队队长在及时摸清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发生规模、地质灾害的级别、灾害的性质、发展趋势、危险区受威胁人员,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潜在的经济损失后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乡人民政府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分队立即赶赴灾害现场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2.发生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或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员100人以下的,各村抢险应急队成员在接到发生地质灾害的报告后向抢险应急分队队长报告,并摸清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规模、发展趋势、级别、受威胁转移人员、潜在的财产损失和直接财产损失后,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请示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时,由各村抢险应急分队队长立即发布人员转移命令,并指派各村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赶赴灾害现场实施抢险救灾和人员转移工作,同时将情况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发生地质灾害的现状和抢险救援人员的多少决定启动乡人民政府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案和乡人民政府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发生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受威胁的人员较多,财产损失较大的地质灾害,如需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支援,由各村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队长报告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乡人民政府突发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五、工作纪律
村主任是各村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及应急队成员是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此预案的分工做好做细每一项工作,若失职渎职,乡政府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1.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2016年地质灾害抢险应急队成员名单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9日
附1:
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何峰(乡政府乡长)联系电话:15881812200
副组长:王滑翔(乡政府副乡长)联系电话:13458198789
程世梅(乡政府副乡长)联系电话:13558550883
成员:黄川淋(乡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5884729288
李发生(乡财政所所长)联系电话:13982886655
赵约支(乡医院院长)联系电话:13808244448
李林(乡广播站长)联系电话:13982819628
杨吉华(乡林业站长)联系电话:15808182201
林贤模(国土所负责人)联系电话:13547240133
附2:
2016年地质灾害抢险应急队成员名单
队长:王滑翔(乡政府副乡长)联系电话:13458198789
副队长:黄川淋(乡安监所长)联系电话:15884729288
成员:吴康乐(三顶罐村主任)联系电话:15983873290
刘多义(斑竹林村副主任)联系电话;18780894971
潘传国(柏林沟村主任)联系电话:13882801238
刘述成(沿溪河村主任)联系电话:15983858778
王国名(跑马坪村主任)联系电话:15228096689
徐伍泽(大田坝村主任)联系电话:13882809817
李文建(佛宝村主任)联系电话:15228017921
林贤模(国土所所长)联系电话;1354724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