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发〔2016〕57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达川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达川大气办发〔2016〕1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调整河市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金中华 镇长
副组长:黄晨曦 副镇长
王槐 副镇长
余政江 副镇长
成员:苏波 工商所所长
陈伟根 食药所所长
孙忠荣 治理办工作人员
谢永见 治理办工作人员
李柔宏 城管中队副队长
刘述兵 环保所办公室主任
王欣 环保所工作人员
曹学联 长航社区书记
万君 大街社区书记
刘正军 后街社区书记
郎付万 新场社区书记
各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222室,由黄晨曦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刘述兵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