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委发〔2016〕81号
各村(社区)支(党)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群团工作会议和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川委发〔2015〕16号)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和全国、省、市妇联对新时期妇联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推进妇联工作在基层落地见效,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通知》(达市妇发〔2016〕17号)和市妇联《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达市妇发〔2016〕28号)要求,全镇要在试点的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今年村(社区)妇联组建率要达到100%,以更好的引领妇女群众参与基层公共服务、基层民主自治,更好地发挥村(社区)妇联组织联系凝聚妇女群众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意义
基层妇女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输送基层女干部的重要基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区域妇女的群体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进城务工经商、创办合作经济组织、自主创业、到乡村企业务工等妇女越来越多,示范基地、社会组织等不断涌现,传统的村(社区)妇女组织模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需要和不同妇女群体的需求。在村(社区)改建妇联,建立健全妇女执行委员会和各个领域的基层妇代会,壮大基层妇女工作力量,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更广泛领域,有利于落实各级党委对新时期妇联工作的新要求;有利于团结各行各业的优秀女性,汇聚更多的社会资源,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妇女群众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二、工作任务
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是在村(社区)原有妇联组织的基础上,通过选举妇女代表、执委委员、专兼职副主席、主席,建立健全村(社区)妇女联合会。针对原有设妇代会的村(社区),要在原有基础上改建为村(社区)妇联;针对原有妇联的村(社区),要进一步按照章程健全结构、充实人员。
三、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目标
结合2016年全镇村(社区)换届工作的开展,借助试点工作经验,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进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2016年底前,确保全镇村(社区)妇联组建率达到100%。
四、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步骤
(一)成立改建工作领导小组
镇上成立了以镇妇联主席任组长的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村(社区)也要相应的妇联组织改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书记兼任领导小组组长,按步骤抓好各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要与镇级部门密切协调,利用村(社区)换届工作契机全面统筹推进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
(二)实施改建工作程序
1.确定代表和执委名额
根据《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社区)妇女联合会的权力机构是妇女代表大会。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村(社区)妇联换届可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同步进行,换届情况报上一级妇女联合会备案。
村(社区)妇女代表数量根据村(社区)的人口数量、妇女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确定。村(社区)妇联设主席1名,原则上应由村(社区)“两委”中女性成员担任;专兼职副主席、执委委员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本着整合辖区资源、动员多方力量、增强妇联工作合力的原则增设常委。
2.组织好选举工作
根据《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由本村(社区)妇女民主选举妇女代表,由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本村(社区)执行委员会委员(简称执委),由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专兼职副主席及常委若干人。
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要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召开。要增强妇女参与意识,建立开放型妇联组织,提倡由妇女直接投票选举妇女代表,把整体素质好,热爱妇女工作,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妇女代表选出来。要注重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领域内,在女性增收致富带头人、文明新风带头人、公益事业热心人、“一村一大”群体中选任执委、常委或兼职副主席。
3.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妇女联合会备案
4.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完成后,选举结果要及时报送乡、镇(街道)妇联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有序推进
各村(社区)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将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在镇级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村(社区)妇联改建工作,优化妇联组织人员结构,扩大妇联组织覆盖,增强村(社区)妇联组织的战斗力,更为广泛地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
(二)建章立制,确保村(社区)妇联规范运行
各驻村干部要指导村(社区)妇联建立和完善活动组织、代表联系、资料归档等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执委会全体会议。
(三)组织培训,确保村(社区)妇联有效运行
镇妇联会及时对当选的村(社区)妇联主席进行岗位业务培训,使她们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提高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能力。
附件:达川区河市镇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委员会
2016年8月8日
附件:
达川区河市镇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立强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三清 镇妇联主席
成员:刘小丽 办公室主任
王兆金 镇财政所所长
吴兰 镇妇联副主席
陈小亮 镇组织人事办主任
龙国芳 镇组织人事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妇联,由李三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