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陈府发〔2016〕45号
为有效防治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全机构明确责任
乡政府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靳朝波何锋
副组长:程世梅吴世海
成员:范美君郭小峰王青春谢清黄川淋
孙胜李发生刘杨生李林杨吉华
吴让忠周成张绍国周春林赵约知
刘远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畜牧站,由吴世海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主任、企业法人为本辖区第一责任人。
二、统一时间明确目标
2016年3月10日至4月30日。全乡由政府统一组织卫生、公安、畜牧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春季狂犬病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坚持狂犬病防制“管、免、灭”综合防治措施,降低犬只密度,遏制狂犬病疫情。
整治目标:一是杜绝狂犬病发生;二是大幅度降低养犬密度,彻底清除流浪犬、无主犬、敞放犬;三是提高犬只注册登记率,农村登记率达到100%,犬只拴(圈)养率达到100%;四是提高犬只免疫度,农村犬只免疫率达到100%,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后,挂免疫标识牌并圈养;五是规范犬伤处置,提高犬伤处置质量和疫苗接种率,医务人员对犬伤患者狂犬疫苗接种告知率达100%。
三、整治要求分工明确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一是场镇(工矿区)为限养区(限养区不准喂养大中型犬只);二是不免疫犬;三是流浪犬、无主犬;四是敞放犬;五是不规范处理犬伤伤口;六是使用伪劣人用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等。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制定本辖区整治方案和措施,负责做好本村(社区)、本单位犬只登记上报,乡政府负责协调、督促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狂犬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做好犬只统计和管理,组织捕杀狂犬、恶犬、流浪犬以及辖区狂犬病宣传教育工作。
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犬只管理,做好限养区的养犬审批、登记,对敞放犬等进行捕杀。
各村(社区)负责统计农村养犬底数,认真制定疫苗购置计划,做好场镇(工矿区)和农村犬只免疫、测毒和农村犬只登记工作。
卫生院要加大狂犬病防制知识的宣传力度,按照卫生部《狂犬病暴露后处置规范(试行)》,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规范犬伤伤口处理,人用狂犬疫苗接种和狂犬病人的诊疗救治工作。
街道社区和工矿企业要加强对限养区犬只的管理,对因养犬影响公共场所环境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学校要在各班级举办狂犬病防制知识讲座,对学生开展狂犬病防制知识的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站要加强对狂犬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等防治知识的宣传,正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让群众认识狂犬病的危害,接受和理解整治行动。
财政所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整治时间
第一阶段:3月10日至3月15日为调查摸底、宣传动员阶段。
各村(社区)必须认真负责的组织人员深入到各院户,准确的将本行政辖区内所有犬只登记造册,在本月15日前交乡狂防小组办公室。通过下发公告、发放养犬户告知书以及相关资料、广播、手册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宣传狂犬病及其流行的严重危害,个人养犬的责任,犬只管理与免疫工作的必要性;宣传普及犬只伤人后的及时处理和接种人用狂犬疫苗等知识,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并主动参与、支持犬只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3月16日至4月20日为集中捕杀免疫阶段。
集中捕杀强制免疫。对敞放犬、流浪犬全部捕杀。合法犬只乡畜牧兽医站统一提供兽用狂犬病疫苗,组建以畜牧兽医人员为主的犬类狂犬病免疫小分队,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定时、定点开展拉网式强制免疫工作,同时做好审批表、《准养证》及免疫牌的发放,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密切配合开展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
第三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为查漏补缺总结阶段。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由木头派出所组织力量,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敞放犬、流浪犬、未登记犬、非免疫犬和禁养犬进行最后的查漏补缺工作,确各项工作完成率达100%。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