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关于社区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罐子镇
发布日期: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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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陈府发〔2016108

社区居委会:

为扎实有效搞好2015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程)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程)工作,继续加强和巩固“五清”“五乱”治理和“五治”工作,深化道路交通环境,市场环境,道路交通秩序,城镇风貌亮化绿化整治,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街道社区范围内。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

考核的主要内容:

①建筑秩序:管辖范围内无乱搭乱建现象,建筑工地必须打围作业,建筑材料必须在围墙内堆放整齐,无占道占街现象,无污水横流和建筑垃圾乱倾倒现象。并且每个建筑工地收取一定金额保证金,秩序规范。

②交通秩序: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车辆按要求定点有序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保证交通畅通,秩序井然。机动车“停车进位、停放归点、朝向一致、间隙适当、规范有序”,摩托车“停车归点、停放整齐、朝向一致、规范美观”。

③市场秩序:管辖范围内经营秩序规范,无骑门摊、无撑杆搭棚、占道经营现象,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

④对环卫工人的管理:加强对环卫队伍的管理,每天实行考勤考核,必须按时出勤,统一着装,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杜绝工作中存在的懒散、拖拉、推诿、责任心不强,工作质量不高等现象,增强环卫工人的环保意识,提高工作业绩。

⑤清洁卫生。所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公共场所、人口聚居点楼院、沟渠河道、庭院内外等的清扫保洁。确保无生活垃圾,无家禽家畜及粪便,无柴草、杂物乱堆乱放;确保沟渠河道无垃圾、漂浮物,庭院房屋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无垃圾,房内农具、柴草、商品和生活用品堆放整齐。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6生活用水排放。检查排水管道和沟渠,确保畅通。做到生活用水排放污水不乱排,不直排到大街上。保障街道及街道周边用生饮用水卫生、安全。

7噪音治理。做到场镇范围内,夜间休息时间无建筑工地施工;汽车长时乱鸣笛时,即时上前制止。

三、考核实行领导包片负责制:

刘平负责致富街路段、陈龙街和石陈街路段,王典兰负责红军街和兴隆街路段。

四、考核原则

1.2016312日起,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领导小组进行督察,凡督察到有违反的,当场通知到包片领导,处30元的罚款,建好台帐,每季度汇总后在拨付款项中扣除。

2.受到省、市、区暗访通报批评或受到省、市、区媒体曝光的,第一次处500元罚款,第二次以上(含第二次)的加倍处罚;凡受到区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扬的,每次奖1000元;凡被乡检查3次以上评为前三名的奖500元。

五、考核结果应用

1.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程)全年被区级以上检查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一次性惩1000元;

3.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程)工作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实施办法》《达州市达川区城区五治工程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城区治脏治乱治尘治噪治水工程的意>,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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