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府发〔2016〕12号
各村委会,镇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确保省、市、区实施“雨露计划”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工作目标能够准确落实到镇、到村、到户,推动“教育扶持一批”落到实处,经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雨露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广泛宣传,认真落实,确保贫困户群众充分知晓政策,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按照要求自愿申报。同时,镇村两级干部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落实要求,强化责任,明确任务,严格按照流程步骤、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附:《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雨露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