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关于开展201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意见
来源:石梯镇
发布日期: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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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府发〔2016〕14号


各村、镇级相关部门:

根据达川府办函【2016】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缴费等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承保原则

涉农保险与农业信贷、支农惠农政策相结合,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

二、保险品种和工作方案

2016年种植业保险继续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种植业保险品种为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

(一)保险费的收取和赔付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2014年11月文件规定,种植业品种的保险费,标准为:

(1)水稻、玉米每亩保费4.50元。每亩保险金额400元维持不变。

(2)油菜每亩保费为2.55元。每亩保险金额300元维持不变。

(3)马铃薯每亩保费为4.2元。每亩保险金额350元维持不变。

(二)保险费的收取方法

各村支部、村委加强组织领导,村保险员(村主任)负责具体落实,依据指导性指标(见附件),动员各种植户自愿投保,收取投保保费,填写纸质投保花名册,出具投保单,公示照片等相关资料,在3月25日前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缴费收缴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政策性涉农保险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政策性涉农保险,能有效化解农民在农业生产中所面临的风险,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各村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根据政策规定,精心组织安排,认真落实保费的收取和政策保障措施,确保全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政策规定,农户自交保费部分需逐村逐社逐户收取。各村、各部门要加大政策性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科学制定宣传方案,通过会议、宣传标语,走村串户等形式,深入宣传政策性涉农保险的内容、重大意义、缴费标准、理赔程序等,在全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群众参保热情,扩大参保范围,切实提高保险保障能力。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各村支部、村委领取任务后,要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迅速将任务分解,落实专人抓好此项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规定动作。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和单项目标考核(另下考核文件),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因工作不力,致使任务无法完成,后期遭受自然灾害不能得到顺利理赔,将严肃追责。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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