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陈委发〔2016〕45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确保换届期间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进行及时有效的查核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案件查核上要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的原则;坚持责罚相当,宽严相济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促进工作的原则。
二、对线索不具体的举报或查核不属实的,也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同志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三、严格查核责任。对每一个需调查核实的举报案件,均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负责人和查核期限,并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确保处理到位、追究到人。
四、严肃处理问责。对经查实违反换届纪律的,要按照中央“九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并依照党纪处分条例,严格问责。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委员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