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府办〔2016〕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达川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达州市达川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达州市达川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职能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决策部署,着眼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提升求进、改革创新、以改进预算管理、完善税收制度、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为重点,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努力建设活力财政、法治财政、安全财政、文明财政,充分发挥各级积极性,为加快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财税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二是发挥各级积极性,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基础上,既保障实施重大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协调区域发展能力,又切实保护区级利益、调动和发挥县区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兼顾效率与公平,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公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四是统筹当前与长远利益,既围绕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等重大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当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突出障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推进构建有利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五是坚持协同推进财税与其他改革,既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作为整体改革突破口和基础支撑作用,又统筹推进其他改革,使财税体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形成合力、顺利推进。
二、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一)建立透明预算制度。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公开。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公开。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适应预算公开要求,健全预算标准体系。
(二)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结合税费改革和法规修订,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款专用的规定,统筹安排这些领域的经费。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政府预算体系要定位清晰、分工明确。建立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统筹使用部分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三)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公共预算审核的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向本级人大报告支出预算的同时,要重点报告政策内容。科学预测收入预算,强化依法征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般公共预算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实现平衡;如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实现平衡,区政府通过申请上级政府临时救助实现平衡,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归还。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如出现超收,结转下年安排;如出现短收,通过削减支出实现平衡。
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按照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安排。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各部门规划中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要与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
(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改变预算单位自行、多重、分散设置账户的做法,由财政部门统一开设账户,建立财政单一账户体系,使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付都通过财政单一账户体系运行。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根据自己履行职能的需要,科学规范地编制财政支出分月用款计划(分直接支付额度和授权支付额度),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和批准,批准后的用款计划是财政资金支付的依据。既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又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预算制度的改革。
(五)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激发乡镇活力,财力下沉,进一步完善因素法分配的方案,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分配体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减少行政性分配,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项目设立,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六)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为正式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夯实基础,抓紧建立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法和程序,加强对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分析应用,建立规范化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认真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绩效、分析政府财务状况、开展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编制和制定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七)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一律不得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一些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加快预算下达和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
(八)强化财政绩效管理。改革教育、科技、文化等事业费分配机制,探索按服务对象、服务质量和成果分配财政资金的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推进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把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发挥市场在微观层面的竞争性作用。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政策、制度和管理等方面,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监督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依法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债务资金必须严格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和政府信用评级制度。
三、落实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除专门的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其他法规、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不得突破国家统一财税制度、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不能对企业制定财政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律停止执行;有明确时限的到期停止执行,未明确时限的设定政策终结时间点。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考核问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强化税源专业化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国税、地税合作,推进信息共享,严格风险管理,建立高效的税收征管制度,提升征管质量和水平。
四、改革时间安排
2015年预算制度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税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推进。2016年各项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基本完成。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