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印发《河市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来源:河市镇
发布日期: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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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委发〔2016〕41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委)、镇级各单位党组织: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河市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河市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境,使镇党委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组织,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修订完善本制度。

一、组织制度

党委中心组主要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实际情况,吸收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组长的职责是负责总体安排,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中心组学习,指导、检查和督促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有关工作。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政办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中心学习组的服务保障和学习(活动)记录。

二、学习计划

1、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由学习秘书协助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制订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内容、具体安排和实施办法等,中心成员人手一份。

2、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制订阶段性学习计划,把学习内容分解到月份,阶段性学习计划应包括学习重点、学习专题、参考书目以及思考题等,中心组成员人手一份。

3、学习计划要讲究实效性和操作性,切忌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

4、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计划和总体安排,结合本人的工作情况,制订本人年度自学计划,阅读规定的书目,做好学习笔记,并及时做好总结。

5、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

(一)党委中心组各项学习计划和总结;

(二)每次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

(三)党委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等;

(四)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三、学习方式及时间安排

1、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为主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2、集中学习时间定于每月党委会之后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自学时间由个人自行安排。

四、考勤考核

1、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学习原则上不得缺席,凡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及时安排时间补学。

2、建立完整的学习台帐。学习台帐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学习成果,每年装订成册,建档立卷。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等都要记载清楚。

3、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查报告或理论研讨文章和两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

4、中心组学习列为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心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年终接受上级党委组织的检查评比。

5、中心组组长要不定期地调阅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笔记,宣传和推广典型。

五、研究交流

1、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辅导和研讨交流。为提高学习质量,可适当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领导和理论工作者进行必要的辅导。要在自学和调研基础上,建立集中研讨交流制度。集中交流要提前确定研讨专题,安排好重点发言。中心组成员事先要准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交流时要围绕主题,联系本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运用所学理论进行理性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体现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2、中心组要围绕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每年年初或某个阶段确定一批调研课题,按照中心组成员的工作分工,分解落实调研任务。在弄通理论问题的同时,有的放矢地通过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外出考察等途径进行调查,并从理论与实践、宏观与微观的结合上进行分析、研究、综合和归纳,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力求取得明显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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