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印发《河市镇2016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河市镇
发布日期: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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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发〔2016〕34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现将《河市镇2016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落实综合防制措施,加大狂犬病防制工作力度,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建和谐河市作出不懈的努力。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日

河市镇2016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意见

近几年来,我镇恶犬伤人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16年,我镇狂防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遏制狂犬病疫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镇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防制工作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全年狂犬病疫情比上年下降50%,犬伤人数下降50%。

(二)全镇犬只登记率、办证率、免疫率、拴养率、违规犬只捕杀率、狂防知识知晓率、犬伤者伤口正确处理率和全程免疫接种率达100%。

(三)场镇、公路沿线“四不见犬”。

(四)全镇犬只登记册、申请表、准养证、免疫耳牌等统一管理。

二、任务与要求

(一)各村、社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领导,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狂犬病防制工作,将狂犬病防制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二)镇狂防指挥部与各村、社区、部门签定责任书;镇狂防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分析狂犬病疫情,落实犬只“管、免、灭、测”集中整治等相关措施;各村、社区、部门分别在春秋两季开展野犬、流浪犬和违规养犬的集中捕杀行动,其它时段常态开展工作。

(三)各村、社区、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自查,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报表(附件1)于4、8、11月10日前报镇狂防办(电话及传真3531100)。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6年1月1日至3月15日,村(社区)开展本辖区春季狂防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犬只摸底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数据准确、表册统一、项目齐全、填写完整。

(二)2016年3月16日至4月30日,开展犬只免疫注射、集中审批、挂牌办证、捕杀工作。

(三)2016年5月至11月,各村(社区)开展查漏补缺、资料完善和归档保存,并转入犬只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犬只“管、免、灭”综合防制措施落到实处。

(四)2016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镇狂防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社区)春季、秋冬季狂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检查,全镇通报检查结果。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考核的准备。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狂犬病防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当前,我镇狂犬病疫情呈现回升态势,各村和社区必须充分认识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将狂防工作纳入目标进行管理,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真正做到“领导、机构、措施、经费”四到位,“人员、责任、工作、检查”四落实,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有效地遏制狂犬病疫情。各村和社区要及时调整充实狂防工作指挥部,落实相对固定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并于3月底前将办公室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和年初计划报镇狂防办。镇、村和社区要成立常年灭犬工作队,对外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负责捕杀辖区违规违章犬只。

(二)强化宣传,经费保障。

各村、社区、部门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狂犬病的危害、传播途径、预防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重点区域是农村,重点人群是广大村民、老人和学生。具体包括:镇狂防办印制狂防知识宣传资料,各村、社区到镇狂防办领取,发放到各家各户;镇电视台开展狂防知识通告及字幕宣传,并开辟“狂防在行动”专栏;各村、社区开展广播及专栏宣传不少于12次,书写宣传标语场镇不少于5幅,公路沿线及各村不少于10幅(附件2);各中小学校开设狂防知识课,确保学生狂防知识知晓率达100%。通过宣传教育,使养犬户依法养犬,合理养犬,使犬伤患者及时去正规医疗机构规范处理伤口及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和免疫制剂,克服侥幸心理,做到科学防病。镇财政确保狂犬病防制工作经费,据实报销,控制在壹万以内。

(三)部门协作,齐抓共管。

各村、社区、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以及《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按照《四川省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分工职责》中明确的职能职责,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扎实做好狂犬病防制工作。

(四)依法养犬,科学防病。

狂犬病防制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阻力多,各村、社区必须要克服畏难情绪,落实犬只“管、免、灭、测”综合防制措施。

一是要严格犬只审批办证制度。控制犬只密度,坚决杜绝一户多犬和禁养区不禁的现象,并以村为部门建立好犬只管理档案;畜牧站负责辖区犬只审批办证管理工作。

养犬审批办证程序为:

养犬户签定养犬承诺书→提交书面申请书→社长签字同意→村委会(或居委会、部门)签字盖章→镇畜牧站审批同意→镇政府发放“犬只准养证”(县狂防指挥部统一印制),当地畜牧兽医站对准养犬只免疫。

二是严格犬只拴养。拴养率达100%,杜绝和减少犬只伤人(畜)事件,切断狂犬病传播途径。

三是犬只免疫率必须达100%。准养犬只由镇畜牧组织疫苗,犬只免疫由各村、社区组织,镇畜牧畜医站具体实施;已免疫犬只必须由畜牧部门登记、造册,建立规范的“动物免疫档案”,并由畜牧部门给免疫犬只挂统一制作的犬只免疫“耳牌”,确保犬只免疫质量。

四是要加大犬只捕杀力度。各村、社区要和镇城管综合执法中队和专业捕杀组密切配合;对违规违章犬只进行捕杀,各村、社都必须建立灭犬队,镇政府灭犬队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并受理投诉事宜,灭犬队常年开展工作,坚持巡视并接受举报,发现违规违章犬只及时组织捕杀;凡是未经办证的犬只、未免疫挂耳牌的犬只、未拴养的敞放犬、流浪犬,均属违规违章犬只,一经发现立即捕杀,捕杀的犬只一律火化或深埋,严禁剥皮、出售、食用;灭犬队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产生不稳定因素。凡各村和社区在灭犬工作中出现的纠纷、案件,由各村、社区及镇综治办或派出所负责依法及时妥善处理。

五是各村、社区、部门进一步做好狂防资料的完善、规范和归档工作。同时,要创新狂防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我镇犬只规范化管理力度。

六是各村、社区、部门要加强对犬伤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确保犬伤者能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处理。凡出现恶犬伤人,各村和社区要及时报告情况并组织人员调查处置,对经济困难的要实行救助,确保每一名犬伤者都能及时全程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相关医务人员必须依照《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程序正确处理伤口和全程预防免疫接种,对不按规定处理犬伤者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加强督查,逗硬奖惩。

继续把狂防工作纳入镇党委、镇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行单项工作督查考核与问责制,由镇狂防办对各村和社区狂防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解狂防工作“领导、措施、责任”落实情况,犬只登记、免疫及捕杀情况。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村和社区,除扣减目标考核分值外,将在全镇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并不得评为卫生单位和先进集体;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严格问责制,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年内发生一起恶犬群伤三人及以上事件的村和社区,镇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发生两起及以上恶犬群伤事件或发生一例狂犬病疫情或被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的村和社区,各村和社区的主要领导书面向镇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发生两例及以上狂犬病疫情的村和社区,对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依程序作出组织处理。同时,各村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恶犬伤人事件和狂犬病疫情的善后处置工作,凡因处置不当或不及时造成群体事件,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村和社区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狂防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2016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情况报表;

    3.狂犬病宣传标语。

附件1: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狂防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组  长:金中华  河市镇镇长

副组长:黎大勇  河市镇副镇长

     宋苹菊  河市镇副镇长

成  员:王 槐   河市镇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刘 勇   河市派出所所长

     刘德安   河市畜牧站站长

     田先平   河市中心医院院长

     陈 进   河市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唐方胜   河市中心小学校长

     杜明勇   达川区第二中学校长

     黄耀东   耀华学校董事长

     覃 建   河市安监所副所长

     杨兴全   河市财政所干部

     庞 峰   河市财政所干部


附件3:

狂犬病防制宣传标语

(供参考)

1.养犬要依法,违法要捕杀

2.犬只带毒高,发病不得了

3.家犬得了病,照样咬家人

4.人被犬咬伤,及时到医院

5.敞放犬只,一律捕杀

6.养犬咬伤人,犬主负责任

7.场镇、游览区,不准养犬只

8.狂犬病疫点三公里范围内三年禁止养犬

9.打狗不欺主,健康才是福

10.狂犬病危及生命,管好犬幸福安宁

11.养犬要安全,免疫、拴养是关键

12.人被犬只咬伤,及时接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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