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印发《达川区景市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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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委发〔2016〕95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达川区景市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

达川区景市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配合区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努力提升社会各界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宣传

通过宣传标语、短信微信QQ等移动平台、坝坝会、走村进户,深入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意义、目的、要求,以及我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举措、工作成效。

二、开展内容

1.走访。全镇党员干部全面进行上门走访,深入农户院坝发送《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积极宣讲党的政策,集中排查存在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主要领导及包片领导走访群众不低于100户,驻村干部走访不低于所联系村50%的户,村、社干部必须实现全覆盖。

2.问题、意见收集梳理。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将收集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及时梳理,对所辖区域群众的基本情况、具体困难、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发展愿望建立电子台账和民情整改落实台账,有序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面对面交流和帮扶,不断增进与群众之间的感情。

3.集中约访接访。镇信访办要对群众信访问题特别是疑难信访积案进行认真排查,有针对性地组建信访工作组进村(社区)、农户院坝开展集中约访接访,现场宣讲政策、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建立台账并限时办结,对政策范围内无法解决的要切实做好解释工作。

4.便民服务清风。镇便民服务中心需规范、简化办事程序,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镇纪委随时督查入住部门的服务情况,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单位要一查到底。

5.深化党务、村务公开。各村(社区)要对党务、财务、村务的公开时间、程序、内容、方式进行制度化建设,建立公开工作监督问责机制。重点是财务、惠民、扶贫、公益性事业、公共服务事项、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6.提升纪律审查。镇纪委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纪律审查力度,坚持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注重以“点对点”的方式向干部敲警钟。推动基层治理,净化生态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落实,抓紧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2.整治突出问题。根据民情走访收集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狠杀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大张旗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激发各个层面的参与热情,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

3.强化问责。党委政府组织督导组,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调查,每村面访10户,电访20户,对查访满意度倒数的村的村干部予以免职处理,并在全镇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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