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第一书记生活工作保障的方案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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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委发〔2016〕97号

高板桥村支部、牛家庙村支部、寨子村支部:

为规范和落实贫困村第一书记有关生活工作保障,确保第一书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分困村第一书记工作考核督查的通知》(川组通[2016]16号)和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第一书记生活工作保障的通知》(达川组通【2016】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景市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镇主要领导要高度关注,明确“第一书记驻村,全镇作为后盾”的指导思想。党组织应尽可能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等方面向“第一书记”倾斜,激发其工作热情。

二是措施具体,后勤保障到位。1.及时安排贫困村布置好办公场所,并购置“第一书记”驻村所需的办公用品、办公设施及生活用品;2.镇政府及时安排好住宿和生活,尽可能给第一书记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三是突出重点,发展目标明确。充分尊重“第一书记”意见,结合景市镇实际情况,明确“第一书记”工作目标和方向,到村任职的“第一书记”协助村支两委班子,做好党建及脱贫攻坚工作。

四是完善相关帮扶制度,协助“第一书记”开展工作,要求机关各站、办、所要支持配合“第一书记”,扎实开展各项帮扶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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