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员会、各相关部门:
按照民政部和市、区民政局关于“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民政服务机构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8日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
2016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风险防范意识,广泛普及安全管理和自救互救知识,深入推进各类服务机构安全健康发展。以“强化安全管理理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主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系列活动,加强树立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落实安全责任,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安全管理月”活动从2016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大堰乡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管理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副组长,乡安办主任、社会事务办主任、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社会事务办(见附件),负责组织实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安全管理月”重点活动及指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管理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根据全乡“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为组织开展好2016年我乡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将“安全管理月”分为四个阶段。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民政服务机构要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好有特色的活动。
第一阶段(6月1日至6月8日)为警示教育阶段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结合实际,制定防范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阶段(6月9日至6月17日)为宣传阶段
运用宣传栏、标语、展示板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将协同乡安监办利用“6.16安宣传咨询日”和6.17大堰赶集日,集中在社区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内容,结合我乡实际,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阶段(6月18日至6月23日)为应急演练阶段
结合实际,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要结合汛期特点,通过演练活动,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防范意识,掌握事故处置要点,提高第一时间自救、科学互救能力,事故消除在初发状态,避免事故损失和影响的扩大。
第四阶段(6月24日至6月30日)为隐患排查治理阶段
结合我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报工作,通过活动开展,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活动形式
悬挂宣传横幅,营造安全氛围。乡政府统一制作安全宣传标语发放到辖区内8个村、1个社区,由各村(社区)分别挂在本辖区醒目位置,树立安全文化理念,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一)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协同乡安监所,召开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一是现场传达达川区关于安全活动月活动的文件精神,全面部署大堰乡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现场进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解析事故发生原因,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文化理念,确保我乡服务机构平安运行。
(二)开展安全月咨询日活动
围绕“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构建平安大堰”的宣传主题,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科普知识、职业病防护知识等四方面内容,通过宣传展板、宣传画、横幅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科学组织
各服务机构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管理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协作联动,共同促进
各相关单位要协作联动,分工主抓,共同促进,确保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安全管理月”各项活动有效展开。
(三)深入基层,增强实效
各相关服务机构在总结过去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针对性、深入基层、务求实效。要以月促年、推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日常化,更好地服务安全工作大局,实现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附件: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人民政府
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管理月”活动
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志
副组长:高 玲 李霜霜
成 员:何文科 程才伟 王 政 王芝福 王玉强
郝 琼 刘 波 蒲元伟 杨贵明 温开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高玲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乡社会事务办并负责组织实施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管理月”的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