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存放点)经营管理的通知
来源:石梯镇
发布日期:20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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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府发〔2015〕75号


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石梯供销社: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存放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达川区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请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存放点)按照要求(见附件),认真完善网点安全设施设备、台帐及职责制度。

要求各经营网点在8月底前自行整改结束,供销社加强监督和指导,镇安监所将于9月上旬对全镇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存放点)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标准逐店进行规范检查,若在检查中发现各经营网点不按要求规范的,将对其经营网店(存放点)进行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不及时整改的将对该经营网店(存放点)进行取缔处理。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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