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关于成立葫芦乡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的通知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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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委发〔2016〕52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达川委办〔2016〕84号)文件精神,做好换届前村级组织财务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葫芦乡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曹江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胜乡党委委员、拟任乡长

刘德刚乡党委委员、拟任人大主席

杨朝霞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波乡党委委员、拟任武装部长兼副乡长

王崇亮乡党委委员、拟任副乡长

成员:蒋述波乡财政所所长

邓泽伟乡林业站站长

邓晖乡农技站站长

邓泽均乡纪委委员

熊常富乡监察室主任

秦天洋乡财政所出纳

张显梅乡财政所会计、纪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纪委,杨朝霞兼任办公室主任,蒋述波、秦天洋、张显梅、唐其群、熊常富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换届前村级组织财务清理整顿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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