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来源:双庙镇
发布日期:201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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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府发〔2016〕5号

各村(社区)、乡镇各单位: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启之年,是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加快实现五区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攻坚之年。各村(社区)、乡镇各单位务必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的工作基调,纵深推进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全镇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空气清新、水域清净、城镇清爽、乡村清秀、庭院清雅、景点清丽”六清目标,坚持“重宣传、增投入、添设施、抓管理、强督查、严考核”基本思路,以全域实施“五治”工程为重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和农村垃圾治理行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治理从局部治理向整体深化、从专项攻坚向常态管理深化、从宣传引导向依法规范深化,努力开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镇负责村(社区)、村(社区)负责社(居民小组)、社(居民小组)负责院长(楼长)、院长(楼长)负责农户(居民)的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书写标语、广播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

(三)经费保障。村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利用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以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正常运转。

(四)责任落实。镇落实包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村落实包社负责人,明确卫生保洁员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好经费和人员报酬,确保环境卫生长期有人抓有人管。镇成立专门的督查、检查组,对照“省级环境优美示范村庄”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进行检查,对环境整治工作不利、工作不到位的将按《达州市达川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任务

1、进一步落实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管理制度,确定卫生保洁员和管理员,挂牌明确责任区域。

2、在醒目处或交通要道口设立宣传牌悬挂横幅,书写标语。

3、家禽家畜实行圈养、栓养,严禁散放。

4、清运积存垃圾,清理房前屋后堆码柴草,清除垃圾死角,合理设置垃圾点,垃圾无害化处理达95%。

5、依托美丽新村建设,对村道进行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洼、无露天粪堆、柴堆,做到村容村貌整洁有序。

6、抓好庭院及个人卫生。做到庭院清洁整齐,干净卫生,人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7、各社区要抓好场镇“五大秩序”的治理工作,确保五大秩序规范运行,做到场镇洁、净、美。

8、突出常态,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提升工程,注重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成效并能够长期保持

四、工作考评

各村(社区)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长期的议事日程,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常年工作来抓。镇政府检查组将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将结果与上级检查情况一并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对工作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度综合考核中降档次考评。

                                                                                         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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