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红层找水打井惠民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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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省委、省政府下达给我县5471口打井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达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该项工程的组织实施。该局从6月1日起组织了5家施工单位,投入105台钻机,在全县22个乡镇,133个行政村实施了打井工程,截至10月27日,全县已打井5153口,工程即将结束,现将有关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标准

  按照《四川省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钻孔成井施工技术要求》及《达县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验收标准》的规定,以村为单位,分标段逐井进行验收。重点检查开终孔孔径、井壁防护、井深、涌水量、沉沙厚度、井台等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验收完毕将原始验收资料装订归档。

  二、验收注意事项

  (一)、核对打井农户姓名、住址与《施工记录表》上的是否一致。

  (二)、核实红层水井是否是2008年国家投资实施的红层水井,防止施工队瞒报、虚报,将以前的红层水井或农民自打水井冒充今年的红层水井。

  (三)、核查施工队在施工中是否收受打井农户钱物等违纪违法行为。

  经验收不合格的水井立即通知施工队伍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水井视为不合格水井。

  三、验收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8年11月1日~11月15日,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国土资源管理所、村、社干部对辖区内红层水井进行逐井验收,将验收的情况如实填写到验收表上,验收人员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第二阶段:2008年11月16日~11月25日,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局、财政局、水利局、审计局、扶贫办、防疫站及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验收。

  四、验收组织纪律

  红层找水打井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党群、干群关系和缺水地区稳定发展大局。为确保政府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心全意为民谋好福祉,按照红层找水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验收工作,切忌走过场、徇私舞弊,杜绝坑农事件发生。一旦出现违纪违法事件,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四川省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钻孔成井施工技术要求。

   2、达县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验收标准。

   3、达县2008年红层找水打井工程验收表。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四川省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
钻孔成井施工技术要求
(试行)

  红层丘陵区打井工程应由当地政府组织,村社密切配合,按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调查与区划报告确定的示范井和规划井组织实施。

  为规范红层丘陵区打井工程的相关工作,确保红层水井成井质量,推进红层找水打井工程的全面顺利实施,特制订本要求。

  一、钻井施工

  1、井位。应严格按示范井、规划井布置的井位实施,不得随意擅自挪动井位。

  2、井深。应严格按照区划报告确定的设计井深实施,井深一般以15~25米为宜。

  3、井径。开孔不小于Φ172mm,终孔口径一般不小于
Φ130mm。在钻进难度较大的砂岩地区,在能满足泵体顺利起、下的情况下,终孔口径可适当减小,但不能小于Φ110mm。

  4、井斜。井孔倾斜度应保证顺利起、下成井管及泵体为准。

  5、钻进方法。以清水钻进为主;在岩粉难以排出的井孔可采用泥浆钻进。

  二、成井结构

  成井结构应根据地层条件,选择全孔或部分孔段下入成井管。

  1、全孔下管型。对水敏性泥岩等易于塌井的井孔,应全孔下入成井管,管底封闭。

  2、部分孔段下管型。对砂岩或泥质砂岩层等不易塌井的井孔,在井口段(覆盖层及强风化带)下入护壁井管即可,但护井管管脚必须安放在完整基岩的变径台阶处,并在井管外侧用粘土捣实或水泥砂浆进行固定。

  3、成井管材料。应选择无毒、耐腐蚀及有较高强度的钢管或其它UPVC、PE管材,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其口径应与井径相匹配。

  4、滤水管形式。以圆孔为主,孔隙率为15~20%,滤水管加工要求见滤水管结构图。滤水管应安置在主要出水段,其长度一般不小于米。

  5、管材连接。若用UPVC、PE管材成井,则用相同材料的管接头,PV胶粘接。若用金属管材,则用套管接头连续,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用电焊焊接。

  三、止水

  1、全孔下管的井孔,在止水部位(覆盖层、强风化带与含水层界面)应先用海带缠绕井管外侧,缠绕宽度不小于20cm,待海带膨胀生效后,在止水段以上四周用优质粘土回填捣实或用水泥砂浆充填。

  2、部分孔段下管的井孔,在井口管底部以上四周用优质粘土回填捣实或用水泥砂浆充填。

  四、洗井

  1、洗井方法

  ①用水泵抽水震荡洗井;

  ②用高压水泵冲孔洗井;

  ③用小型空压机洗井。

  2、洗井要求

  ①洗井用水必须是清洁水源。

  ②必须达到水清砂净。

  ③井底沉砂厚度应小于井深的5%。

  五、水量测定和水质采集

  1、测定方法

  ①容积法:对于不能满足水泵连续抽水的水井,其水井日出水量采用容积法测定。测定前应保持水井水位静止12小时以上。单井日出水量(Q日)的计算公式如下:

  Q日=1440t抽 +t出 ×Q疏  (单位为:m3/d)

  t抽——为一次性疏干抽水的时间(分钟)

  t出——为一次性疏干抽水后水位恢复到初始水位的时间(分钟)

  Q疏——为一次性疏干抽水的总量(可用水缸、水桶等容器测定,单位换算为m3)。

  ②测量法:对于能够满足水泵连续抽水的水井,其水井日出水量采用流量法测定,测定前应保持水位静止12小时以上。单井日出水量(Q日)的计算公式如下:

  Q日= V  t  ×1440  (单位为:m3/d)

  t——为出水稳定后(两次注满容器时间相差小于5%后可确定为出水稳定)的注满时间的平均值(分钟)。

  V——容积体积(换算为m3)

  2、测定记录。按本要求所附表格记录。

  3、水样采样。

  ①水样采集样本数量可参考“红层丘陵找水打井工程调查与区划报告”中有关水质保障评价的要求确定。

  ②水样测试标准应按照卫生部、爱卫会1991年公布的《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执行。

  ③对细菌指标采样应严格进行无菌化取样操作。

  ④水样采样应在连续抽水4小时后在出水管口处采集,采样的容器、数量及加入的溶剂、水样送检时间应符合有关规定。

  六、井口防护

  ①成井后,宜在井口四周地面用水泥进行封闭,封闭范围不宜小于1m直径,避免地表污水顺井壁直接流入井孔。

  ②井口应浇筑封闭式井台,井台应高出地面0.5m,井台尺寸0.5×0.5m2(井台设计可参见附图)。井台建造应易于管护。

  七、成井验收

  ①组织验收部门。示范井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规划井由市县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组织。

  ②验收内容。按本要求填报红层找水打井工程成井验收表(表格见本要求附件)。

  ③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级。

  ④对于不符合本要求的井,应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本要求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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