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府发〔2016〕56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各企业主: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采取有力措施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2016年我乡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川府发〔2012〕35号),大力实施《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落实到操作层面,进一步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责任目标
1.2016年,全乡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2.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伤亡事故,全年各类生产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区下达我乡的控制指标之内(指标为零)。
3.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事故结案率达100%。
4.完成乡下达的安全社区建设目标任务。
5.杜绝因安全事故善后工作不落实而引起的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
6.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按期完成区、乡两级政府公告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其他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一个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事故总量、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全面下降,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目标。
(二)落实“两个责任”。
1.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抓好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将责任落实到监管人员、车间、班组、岗位和个人。
2.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暂行规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同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突出“三个重点”。
1.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各企业主要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面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重点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行动。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要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实行举报制度,抓好委托执法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消防、电力、危化、烟花爆竹和商贸企业等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3.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经常性的安全检
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专项治理与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阶段性的安全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确定一批市、区级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挂牌整改并专门安排整治经费,确保限期完成隐患整治任务。
(四)加快“四项建设”。
1.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尽快全面完成非煤矿山企业(含工贸企业)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对达不到三级以上标准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交通、建筑和其他工贸企业按规划进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加快安全社区建设。有序推进安全示范社区创建,要有新进展、新突破。
3.加快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健全完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激励机制,加强安全信息沟通与传播,规范从业人员的思维方式,使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争创一批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4.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行业、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配齐应急救援队伍,增配必要的救援物资器材,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五)强化“五级监管”。
1.企业进一步强化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扎实抓好生产现场和一线操作人员安全行为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企业全员安全意识。
2.企业所在地村(居)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开展好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作用。
3.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和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安排要求完成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
4.乡纪检监察部门和乡政府综合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安全专项监察,监督检查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履行情况。
5.村(居)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投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要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以公路建设工程和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设领域,以烟花爆竹为重点的危化品领域,以重大危险源、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和单位为主战场,对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危险设施、危险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
(二)严格行政审批。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对涉及安全评价、审查的生产经营建设项目,要严格把关,不得乱盖公章。对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实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三同时”审查,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尤其对没有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价不合格的、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停批停建。同时,要监督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加强对企业新员工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
(三)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要加大对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治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对员工实行上岗前、在岗间、离岗时的职业病防治检查和备案登记,强化企业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治管理,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
(四)提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
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和物资;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构,按要求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安排必要的安全监管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安全监管工作所需装备和器材,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五)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制。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
强对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能的履职情况进行监察,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实、不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处理不及时、不认真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查明原因,严肃追究处理。
(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加强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和安全事故的监督考核,加大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年度内,凡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所在村(居)和行业主管部门实行“一票否决”;突破区政府下达控制考核指标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其他凡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或全年累计死亡人数3人以上的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年终不予以评先进;被“一票否决”的村(居)和单位在全乡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向乡党委、政府书面述职。
达州市达川区九岭乡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