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府发〔2016〕23号
各村(居)委会:
为全面落实道路交通监管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九岭乡场镇九大处设置固定检查点1处;分别在独鹰村9社(沙罐梁)、庞家村7社(老酒厂)、阳岭村村委会办公室点、千丘村村委会办公室点、蹇坝村15社(蹇坝场)、五幅村(大垭市)、界牌村(家担湾)、龙登村(酒厂)、剪刀村村委办公室点、千马村小学点设置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劝导点。
达州市达川区九岭乡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主办:达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蜀ICP备06015989号
网站标识码 511703001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 51170302000123号
维护电话:0818-5139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