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来源:平滩镇
发布日期: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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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发〔2016〕48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清明节是群众祭祖高峰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切实抓好我乡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各村(居)委会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村主任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落实,深入山头地块,靠前指挥,切实把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加强防范,严管火源,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

各村(居)委会、要狠抓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防控森林火情火灾的重中之重来抓。野外火源管理突出重点部位、确定重点时段、管住重点人群,对高火险区、封山育林区进行重点防范,林区、林缘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精神病人、智障人员、未成年人等,各村委会要落实监护人,避免发生意外山火和故意纵火。在清明节前,村(居)委会要提前安排,进一步组织深入各重点区域、重点林区、坟场墓地进行分兵把守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重要路口设立检查哨,对入山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收缴火种,拒绝火种入山,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二是要利用一切宣传手段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要加大对入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和自觉性。三是抓隐患排查。各村(居)委会、护林员要及时组织专项排查,重点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义务扑火队伍是否上岗到位,扑火准备工作是否落实、扑火预案是否健全有效。四是抓预测预警。要根据天气预报,及时掌握气候变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督促护林员加强火情观测、地面巡护工作,对违规用火当事人要按野外火源管理规定进行处罚,不能姑息迁就。发生火灾的村(居)委会、护林员要积极配合上级查处火案,严惩火灾肇事者。

三、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严守值班制度和火情、火灾报告制度

村(居)委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专职巡山护林员、林业站职工要坚持每天巡山护林,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现象。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乡政府、林业站,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和越级上报

四、乡政府应急分队、林业站、村(居)委会要严阵以待,确保通讯畅通,做好各项准备

各村(居)委会、护林员要按照要求精心安排,切实组织好应急扑火队伍,义务扑火队要高度戒备,提高警惕,时刻处于临战状态。车辆、各种扑火机具设备要保持齐备完好,随时做好扑大火、救大灾的准备,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全力以赴抓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五、重视火灾扑救安全,科学指挥杜绝人员伤亡

扑救森林火灾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科学、安全、高效地开展扑救,防止发生意外伤亡事故。要坚定不移地把扑火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宣传教育,不得动员残疾人、妇女和儿童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并制订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强化扑火灾安全知识学习和扑火技能的训练。扑救森林火灾要本着“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还要根据火场情况以人为本,做到四不打(即:风大多变的恶劣气候不打;地形复杂地段不打;密灌林分且烟浓火大不打;夜间地形不熟不打)。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根据《扑火预案》建立严密的指挥系统执行火场挂牌指挥制度,组织有效的扑火队伍,科学、安全、高效扑灭,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

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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