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发〔2016〕69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减少、减轻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稳定社会秩序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救人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二)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预案工作。
(三)分级管理。根据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原因、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因,实行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的应急工作机制。
(四)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
二、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和职责
成立平滩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镇长张伟任组长,副镇长唐富伶为副组长,农技站站长、畜牧兽医站站长、各村书记、生产基地业主、卫生院院长、各村村长、各社社长为成员。
主要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向达川区政府“区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资金、车辆及相关物资。负责具体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负责对引发农产品质量事故违法行为查处的组织与协调,提出查处结果报告。
(三)工作小组
1、应急工作小组
镇政府成立平滩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农技站站长、畜牧兽医站站长、医院院长、检测员为成员。为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咨询和建议,参与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事故调查处理组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镇综合办公室牵头,镇畜牧兽医站、卫生院、场管办等单位负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提出控制措施和防范意见;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并实施救援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由财政所和社会保障所牵头,负责筹措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设施、设备和物资的组织协调。
4、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构
各村与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也要组成区域性、联动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构。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系,在村委会的领导下,在镇应急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目常监测和现场督查工作,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逐级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各种会议等形式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五、责任追究
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