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发〔2016〕145号
各村(社区)、镇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的意见》(川编办发[2015]157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环境保护所。成员如下:
达川区平滩镇环境保护所所长左芳州
达川区平滩镇环境保护所工作人员唐周
达川区平滩镇环境保护所工作人员徐丰富
达川区平滩镇环境保护所工作人员王大铨
下设达川区平滩镇环境保护所办公室,由唐周兼任办公室主任。
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
主办:达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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