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发〔2016〕97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五四乡2016年动物防疫工作,经同意,现将《达州市达川区五四乡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五四乡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日
达州市达川区五四乡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防控机制,有效落实防控措施,保护畜牧业安全生产和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本辖区内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肖 雄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秦大强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蒋祥平 党政办主任
何武军 文广站站长
阮述平 畜牧站站长
王俊凯 驻乡民警
李洪川 卫生院院长
各村村主任。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阮述平兼任,联系电话:15508219177。
二、信息监测与报告
(1)疫情报告程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立即报告乡动物防疫部门。动物防疫部门应立即派出两名以上具有规定资格的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核实,进行临床检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初步认为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区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2)疫情报告内容
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三、应急处置
1、在重大疫情报告期间,防疫机构应立即对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疫点采取以下临时隔离控制措施。
(1)严禁动物、动物产品及受污染或有可能污染的物品移出。
(2)进行全面严格消毒。
(3)限制人员、车辆出入,并对出入人员及车辆严格消毒。
(4)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5)需要采取的其它措施。
2、疫情确认后,乡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对疫区进行封锁的,或组织对疫区扑杀,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受威胁区的易感动物进行强制免疫、疫情普查和监测,对疫点及相关场所强制消毒,严防疫情传出。
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严格应急人员及物资进出疫区的管理制度,应急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确保应急人员安全。
4.疫区内所有易感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区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疫区进行动物疫病1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病例的彻底消毒后,经上级验收合格解除封锁,撤销疫区。
疫区解除后,动物防疫部门按有关规定继续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